面对沈知崇的挑衅,余挽自是不甘示弱,“明天吧,今天这床影响我发挥。”
沈知崇淡淡地嘲弄,“你有什么可发挥的。”
余挽唇齿间溢出咬牙切齿的声音,“我喷死你!”
沈知崇这才安静下来。
他最是受不了这个的。
“今晚是睡不了觉了,不如我们来聊天吧。”
“聊什么?”
“聊你的前女友。”
余挽笑得贼兮兮的,好整以暇地看向沈知崇。
她戳了戳沈知崇的脸颊,“你怎么不说话?勾起你的伤心事了?我们多聊聊,可以帮你脱敏,这样你就能忘记——唔!”
潮湿的吻袭来,迅猛湍急,带着点委屈的愤恨。
余挽的呼吸一点一点地被掠夺,像是案板上的鱼儿,毫无招架之力。
翻来覆去一个晚上,明明什么都没做,但余挽就像是什么都做了一样。
这破床整的她腰都断了。
余挽就像是霸总小说女主一样,扶着腰起床。
她下意识调戏道,“谁见了我这样子,都要夸一句我吃的真好。”
实际上啥也没吃到。
沈知崇见她一直扶着腰,走过去,掀开衣服,欲帮她揉一揉。
余挽还以为他大白天就开始耍流氓,躲开他的触碰,“青天白日的,不好吧。”
“我帮你揉揉。”沈知崇嗓音里混着散漫的笑,“你想什么呢?”
余挽哑然。
她能想什么,当然是想些不该想的。
用过早饭后,二人回家。
坐在车上的余挽担忧的问,“刚才奶奶看我的眼神很不对劲。”
意味不明的姨母笑挂在脸上。
“你昨晚被滋润过的样子太明显了。”
“……”
回到家,吴妈正在照例打扫卫生,一旁的手机正在外放恨海情天的霸总小说。
[周景生嗓音低沉,哑的一塌糊涂,“念念,不要让我为难。”
唐小念心脏钝疼,“和我结婚,很难吗?”
周景生眼眸深邃,看向期期艾艾的女人,语调里透露着狠绝,“除了名分,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听到这儿,余挽猛得一激灵。
原来这句经典台词是沈知崇从霸总小说里学的。
余挽好奇地问吴妈,“有没有男主既给女主名分,还给女主股份的小说?”
吴妈开始翻阅自己的书架,“这本——”
余挽看过去,书名长且羞耻,
《娇妻在上,总裁的腰断了》
总裁的腰断没断,余挽不知道,她的腰快断了。
余挽在房间里循环播放经典名场面。
[夜少爵痴情地望向墨心儿,嗓音缱绻,“我的公司,我名下的房子以及我的命都给你,只要你留在我身边。”]
沈知崇拿着腰部按摩仪进来便听到了全方位立体环绕的小说情节。
他皱眉,“听得什么玩意儿?”
余挽:“深情霸总给命文学。”
沈知崇将按摩仪递给她,“这年头什么人都能当霸总了。”
余挽摁了一下按摩仪,看着正在作业的按摩仪,她不由得幻视昨晚的假老鼠。
她突然觉得自己的腰似乎也没那么疼了。
见余挽不领他的好意,沈知崇脸色冷了几分,“腰不疼了?”
“疼。”余挽看着这来回动来动去的按摩仪,有点不好意思,“它长得太不正经了,我害羞。”
“……”
该害羞的应该是按摩仪吧。
/
周末,沈知崇他们一行人在山庄开个不太正式的金融沙龙。
作为自由摄影师,山庄简直是余挽拍摄出片的圣地。
余挽求着沈知崇,“可以带茵茵一起去吗?”
“我是让你作为沈太太陪我去。”沈知崇眼眸没什么起伏,“不是让你去玩的。”
余挽温声反击,“何丘允和孟嘉信都没有女伴,你搞什么特立独行,我又没说不陪着你。”
“他们能和我比吗?”
清冷的嗓音里透露着点优越感。
余挽可怜地猫猫眼看向沈知崇,把哀求写在了脸上,“甜茶哥哥,求求你了,给我个面子,以后茵茵只会劝和不劝分。”
沈知崇弯腰俯身靠近她,“看你表现。”
余挽眼眸亮晶晶的,燃起了斗志,当晚就准备好好表现。
沈知崇脑子都炸了,“我没说让你这么表现。”
余挽双腿跪在沈知崇身体的两侧,“都到这一步了,就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吧。”
沈知崇摁住她的手,“不行。”
嗓音哑得一塌糊涂。
余挽给了沈知崇胸口一巴掌,“你装什么呢?”
她都谄媚成这个样子了,沈甜茶给她个面子能死啊。
沈知崇握着她的手腕,将人扯进怀里,像是要把人揉进骨血里一般。
“家里没有那个。”
余挽眼眸呆滞了几秒,然后反应过来沈知崇话里的意思。
沈知崇做事真够绝的。
那东西都不准备了,看来是铁了心不和她这样那样了。
沈知崇可太了解自己病入膏肓的恋爱脑晚期了。
余挽只需稍稍勾勾手指头,他那藏不住的狗尾巴便要晃来晃去了。
他不想在余挽面前显得那么不值钱了,他要支棱起来,翻身做主人。
所以以防自己忍不住,索性直接狠心地断了后路。
没了后路,他不能忍也只能硬忍了。
余挽心火难消,趴在沈知崇耳边,“这样好不好——”
她抬起手指放在沈知崇唇边,一下一下地挑逗,像是在隐晦地暗示。
他们是曾经相爱过的情侣,有过无数次肌肤之亲。
一个眼神,便能知道对方想要什么。
沈知崇愿意当清醒克制的唐长老,那就当去吧。
她今天可要放纵一会儿了。
沈知崇眸光晦暗一片,翻涌着欲念,扣着余挽的细腰,“你想都别想。”
他以前爱当舔狗。
那是他蠢。
蠢事做过一次就够了。
闻言,余挽原本高涨的情绪瞬间蔫巴了,“你可真没意思。”
她索性直接躺在了沈知崇身上,恨不得用全身心的力量压死他。
“那你可太有意思!”沈知崇拍了两下她的臀,“净想美事!”
余挽曾经给单主拍摄过马背上的照片,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用力夹着马肚驰骋。
现在沈知崇就是那匹马。
沈知崇难捱地轻啧了声,余挽调笑道,“宝宝,你好会喘啊。”
“……”
沈知崇不轻不重地连拍了两下她的臀,“老实点。”
余挽最喜欢看沈知崇失控的样子,继续肆无忌惮地挑逗。
“姜暮初。”沈知崇咬着牙,暗暗威胁,“舔狗也是会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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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余晚的软磨硬泡,沈知崇终于答应她带着封如茵去山庄了。
沈知崇事先跟余挽约法三章——
事事以他为中心。
不许玩得忘乎所以
更不许转头就把他忘了。
以上这三大罪责,余挽是惯犯。
所以沈知崇将封如茵视为最大敌人,每次只要有封如茵在的地方,就显得沈知崇特多余,像是插足别人感情的第三者。
余挽提着索尼相机,眉眼弯弯地点头答应。
沈知崇从首饰盒里拿出两人恋爱时的对戒,“戴上。”
“清朝老物件了,你还留着呢?”
余挽总嫌戴戒指碍事,沈知崇拿着小鞭子抽她两下,她就戴几天,不抽了,她就将戒指随手一扔。
沈知崇一直都是戴着对戒的,直到和余挽重逢后,他不想太跌份,便偷偷拿下来了。
余挽戴上戒指,笑容艳丽,“结婚了不应该有婚戒吗?”
说起来,沈知崇这小气鬼真是只给了她沈太太的名分,其余的什么东西都没给她。
“做人别太贪心。”沈知崇唇边漾起一个弧度,“这年头,有老公就是赚了。”
“……”
同样的话,余挽也对沈知崇说过。
沈知崇谈恋爱的时候特中二病,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的,情侣蹦极就能永生永世在一起。
余挽用着看智障的眼神,看向沈知崇——
“做人别太贪心,这年头,有对象就是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