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丁伟骑在马上,身子一侧,在颠簸中回头开枪,眨眼间撂倒了几个伪军。
可对方依旧不依不饶,死咬不放。
警卫员一边举枪还击,一边喊道:“团长,这些汉奸打得也太歪了!”
丁伟冷笑一声:“不是他们枪法烂,是他们觉得我是个大人物,那个公文包让他们起了活捉的心思。”
“也好,既然他们想抓活的,那就别怪咱们设个套,把这群狗腿子全收拾了。”
又是几声枪响。
啪!啪!
伪军骑兵不断射击,但明显有所顾忌,子弹都避着要害飞,生怕一枪打死了拿不到功劳。
有个骑兵焦急地对排长说:“再这么耗下去,真让他们跑了!”
那伪军队长脸色一沉,终于下了狠心:“活的抓不住,死的也行!给我往死里打!”
命令一下,枪口顿时变得凶狠起来,弹雨密集了许多。
丁伟和警卫员本事不弱,可在四面受敌、被动奔逃的情况下,终究难以招架。
“噗——”
一声闷响,警卫员被击中,猛地从马背上栽了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小张!”丁伟心口一紧,扭头大吼。
他知道,对方已经不再留手了。
砰!砰!
他又干掉两个伪军,但形势越来越危急。
现在唯一的生机,就是敌人还想抓个“大官”邀功。
可一旦他们彻底翻脸下死手,自己孤身一人面对四十多个骑兵,几乎不可能突围。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背后全是枪口。
此刻的丁伟,已是满身尘土,嘴角渗血,狼狈至极。
而山坡上,苏墨已将下方局势尽收眼底。
一眼认出那个骑在马上拼死反击的人是丁伟,他心头一震。
看过《亮剑》的他太了解这个人了——打仗有脑子,带兵有一套,战略眼光甚至不在李云龙之下。
就在这时,脑海里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丁伟正遭伪军骑兵围剿,处境危险】
【选项一:出手相救,奖励“日语精通”技能与改良版黄金沙漠之鹰手枪一把】
“日语精通”:掌握日语听说读写,发音纯正,可自如使用京都腔、东京腔等地方口音,达到本土母语水平。
“黄金沙漠之鹰”:经系统强化改造,适合实战环境,威力惊人,稳定性强。
【选项二:袖手旁观,顺其自然,奖励“胆小如鼠”称号及一支老旧王八盒子手枪】
请选择……
苏墨看都没多看第二项,直接选了一。
就算没有这个系统,他也绝不会坐视不管。
丁伟是自己人,更是未来能撑起一片天的将领。
他抽出98K步枪,稳稳架在岩石上,锁定了下方一名伪军骑兵,冷声道:
“打!”
话音未落,枪声已响。
噗嗤——
一名伪军骑兵应声栽下马背。
山坡上,一排战士早已架好枪口,见状立刻开火。
砰!砰!砰!
噼里啪啦的枪声在山谷间回荡。
占据高地的一排打得干脆利落,子弹如雨点般倾泻而下,山下的伪军骑兵顿时人仰马翻。
只一个照面,十几名敌人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残余的伪军哪见过这阵仗,吓得魂飞魄散,连同伴尸体都不敢收,调转马头撒腿就逃,扬起一路尘土。
不过是一支小股骑兵罢了。
苏墨这边刚一开枪,对方就溃不成军。
望着那群跑得飞快的背影,苏墨嘴角微扬,低声嘀咕:“好马啊,迟早是我的。”
他心里清楚得很,这群战马是万家镇出来的,按原来的剧情走向,本就是新一团的囊中之物。
如今提前到手,也不算意外。
另一边,丁伟原本以为自己这次难逃一劫,没想到半路杀出一支捌陆军小队,硬生生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吁——”
他猛地勒住缰绳,翻身下马,赶紧查看被甩下马的警卫员伤势。
还好,虽中了枪,但没伤到要害,性命无忧。
这时,他才注意到山坡上那支队伍。
看清是捌陆军的灰布军装后,心头顿时一热——是自己人!
丁伟抱拳高声道:“方才多谢诸位援手!救命之恩,我二十八团丁伟记下了!敢问贵部是哪一支?”
苏墨上前一步,敬了个礼:“丁团长好,我们是新一团一排,我是排长苏墨。”
新一团?
李云龙的人?
苏墨?
丁伟默默把这名字刻进脑子里。
正想再说几句,远处一骑飞驰而来,是个传令兵。
那人勒马停步,翻身下鞍,对着丁伟道:“报告!副总指挥下令,原定去涏姲学习的计划取消,请您立即返回总部报到。”
丁伟一怔:“谁的命令?”
“副总指挥亲自下的。”
他点点头,随即转向苏墨,朗声道:“苏排长,今日大恩,来日必当相报!我先走了!”
苏墨抬手还礼:“保重,后会有期!”
话音未落,丁伟已翻身上马,带着警卫员疾驰而去。
人走后,战场上留下二十一匹军马,正好一人一匹。
苏墨一声令下,全排战士纷纷跃上马背,继续前行。
就在此时,脑海中忽然响起一道声音:
“恭喜宿主完成抉择,获得日语精通技能及黄金版沙漠之鹰。”
话音刚落,腰间便多了一把沉甸甸的手枪。
通体鎏金,线条冷峻,正是那传说中的“沙鹰”。
作为一名老兵,苏墨自然知道这玩意儿的分量。
沙漠之鹰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最初由M日研发,后经以色列军事工业公司定型,以其惊人的威力和独特的外形闻名于世。
.357马格南口径,半自动射击,威力足以击穿轻型防弹衣。
当年刚问世就震惊枪坛,被称为“手枪之王”。
但它也有致命缺陷——体积大、重量沉,后坐力猛得吓人。
普通人别说精准射击,能稳稳握住在开火时不脱手就算不错了。
测试表明,体重不到八十公斤的射手,几乎无法驾驭它。
再加上12.7毫米子弹占空间,弹匣只能装七发,实战中极为不利。
可眼下这支经过系统改造的黄金款,却弥补了所有短板。
性能全面提升,既保留了恐怖威力,又优化了操控性,堪称完美。
苏墨抽出枪来,在掌心轻轻一掂,金属的凉意顺着指尖蔓延。
他眯眼一笑:“果然是王者风范。”
至于日语精通……以后跟小鬼子打交道,少不了用得上。
“驾!驾!驾!”
一行人策马奔腾,一路向北,约莫五十公里后,终于抵达一个名叫新中村的地方。
这就是苏墨此行要抵达的地方!
身旁的战士望着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小村庄,眉头一皱,忍不住问道:“排长,咱们一路奔波,翻山越岭地赶到这儿,到底图个啥?”
苏墨目光坚定,只说了两个字:“建点!”
要想把队伍拉起来,第一步就得有个稳固的落脚处。
根据地,就是根基。
……
新中村,坐落在晋西北的一处偏僻角落,是个不起眼的小山村。
村里人家不多,也就几十户,鸡犬相闻,炊烟袅袅。
可别小看这地方——村子入口的山路弯弯曲曲,坑洼不平,几乎找不到一段能通车的平路,整个地势起伏陡峭,易守难攻。
村子背后紧挨着太行山支脉的密林,林子深、树多、地形乱,野草灌木连成一片,人一进去就看不见影儿。
选这里当据点,正是看中了这天然屏障。
鬼子大部队来了也展不开手脚,真要情况不对,往山林里一撤,追都追不上。
更重要的是,这里适合安营扎寨,将来办兵工厂、设军校、建战地医院、筹备后勤补给,样样都需要一个安稳的地盘。
苏墨这一步棋,走得远,也走得很稳。
“所有人,下马步行进村!”
“大壮,你带两个人先进去摸摸底!”
“明白!”
山路难行,大伙儿纷纷牵着马,悄无声息地靠近村口。
刘大壮,外号大壮,是一排的班长,个头高、肩膀宽,力气过人。
他领着两名战士快步先行探路。
没过多久,苏墨带着主力也到了村口。
这时,一名侦察兵神色紧张地从村内冲出来,压低声音报告:“排长,出事了!村里有鬼子!”
苏墨眼神一凛,立刻追问:“多少人?”
侦察兵喘着气说:“村子里弯弯绕绕太多,一时数不清,但看动静,估计是一个小队的兵力。”
“而且他们刚到不久,还没完全散开。”
抗战时期,曰军最基层的作战单位就是分队,通常十三人左右,配备一挺机枪,其余全是持步枪的士兵。
若是加强编制,人数可能逼近二十。
“嘿……竟敢占我选的地盘,这笔账得算!”苏墨冷笑一声。
“所有人,拴好马匹,跟我悄悄进村!”
战士们迅速将战马安置妥当,随即跟着苏墨潜入村庄。
进村后,全排二十人分成五组,每组四人,分散行动。
村子巷道狭窄,若是一窝蜂前进,不仅容易暴露,遭遇敌人时也难以展开反击。
苏墨亲自带队,带着四名战士贴着墙根缓慢推进。
一路上,众人屏息凝神,谨慎前行。
途中遇到几个落单的鬼子正在欺负村民,被苏墨几人近身制服,干脆利索,没动枪声。
继续向前,前方传来一阵喧闹。
只见一处农家院落里,一位妇女正低头晾晒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