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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愁着没处找他们的茬,这不就送上门来了?
想到这,我整个人都兴奋起来了。
他们没明白我话里的意思,淫笑着朝我扑了过来,我一把掏出我口袋里的烟灰缸,呼哧呼哧地挨个砸在他们的头上。
鲜血溅了我一脸。
忘了,这是我弟弟最喜欢的烟灰缸。
他告诉过我是什么材质来着,我忘了,反正很结实。
他们晕乎乎的时候,我掏出了兜里的水果刀。
不知道捅我弟弟的那把有没有我手里的这把锋利。
房间里顿时哀嚎声起,一声接一声。
他们三个都打不过我,因为我有病,还自带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超神力。
他们虽然没有伤害我弟弟,可帮着周博朗那样的恶人不知道伤害了多少女孩子,死得也不冤。
折腾地差不多了,趁他们还有一口气在,我随手抓起一个:
「你们说那个小警察先拔的枪,是哪只眼睛看见的?真的?」
他们给出我想要的答案后,直接砸晕了他们三个。
但愿在别人发现前,他们的血还没流尽。
当然,在他们晕倒前,我还威胁着让他们签下了周博朗想看到的驯服书。
揣着驯服书,我坐上了他们载我来的面包车。
一脚油门就往周博朗所住的医院开去。
半路上,我还去了趟周博朗家,接上了他的爸妈。
他们不在的话,会担心生病的儿子吧?
毕竟弟弟以前就经常说我是他的牵挂。
好在我白天时跟医院里的护士们碰过面,她们都知道我是周博朗的护工。
我站在病房外,看向躺在床上静静睡觉的周博朗,嘴角不自觉上扬了下。
弟弟睡觉的地方没有他这里好。
脑海里突然迸发出一个很自然的念头。
半夜,我冒着很大的风险将弟弟的尸体运到了这家私人医院。
弟弟睡得那个地方太冷了,不似这里,有暖气。
第二天一早,我便买来了好多杯的奶茶。
弟弟说了,正常人都喜欢喝这种甜甜的饮料。
半个小时后,周博朗所在的私人医院全员陷入了昏迷。
除了周博朗和他口中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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