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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林晚接过那沉甸甸的红纸包,指尖轻轻挑开系得紧实的红绳。

随着那层略显粗糙的红纸一层层被剥开,一抹耀眼的正红色撞入众人眼帘。

那是一套正红色的呢子列宁装。

院子里先是死一般的寂静,紧接着响起了一片整齐划一的抽气声。

就连平日里见多识广的王婶子,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年头,村里姑娘出嫁,能扯上几尺红洋布,做件半身褂子,那都得是挺直了腰杆走路的体面事。

哪怕是这几年最时兴的的确良,那也是稀罕物。

可眼前这件衣服,光是看那厚实的质感,就知道绝非凡品。

最要命的是那设计,大翻领,双排扣,腰身收得恰到好处。

那两排扣子根本不是市面上常见的塑料扣,而是黄澄澄的铜扣。

这就不是农村能见着的东西,这是城里干部结婚才有的排场。

“我的亲娘嘞!这……这得多少钱啊?”

王婶子不自觉地往前凑了两步,那只粗糙的大手颤巍巍地伸出去,想摸摸那从未见过的料子。

可手刚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还在自己的衣襟上使劲蹭了蹭,生怕手上的老茧把这金贵的衣服给刮花了。

“这料子,看着比供销社那的确良还要好上一百倍!”

“我在县城百货大楼的橱窗里见过,这一件得顶咱们庄稼人一年的口粮吧?”

“这陆家是真看重晚丫头啊!这还没进门呢,就是这种大手笔!”

刚才还在嚼舌根,说林晚是为了彩礼把自个儿卖给瘫子的那几个碎嘴婆子。

此刻一个个脸上火辣辣的,眼神里全是藏不住的羡慕和嫉妒,那酸水都要从嘴角流出来了。

“谁说陆团长是个瘫子就不中用的?我看这就叫疼媳妇!”

“这年头,好手好脚的男人也没见给媳妇买这么贵的衣裳啊!”

正房那扇破败的木窗后面,林娇的一张脸几乎贴在了窗户纸上,指甲深深地抠进了木窗框里。

她死死盯着那件红衣裳。

列宁装……那是她上辈子做梦都想穿一次的高档货啊!

那时候她为了赶时髦,想做件列宁装充门面,跪在地上求了许慧三天三夜,结果被骂成“败家精”。

最后只换来一件最便宜的确良衬衫,还被同村的小姐妹嘲笑了一整年。

凭什么这一世林晚这个注定要守活寡的贱人能穿这么好的衣裳?

林娇的脑子嗡嗡作响,重生以来的优越感在这一刻出现了一丝裂痕。

按照前世的记忆,陆铮这个时候明明因为治病把家里掏空了,穷得叮当响才对。

哪怕他是团长,也不可能在这个节骨眼上拿出这么多钱买这种奢侈品。

“假的……肯定是充门面的……”林娇咬着后槽牙,在心里恶毒地诅咒着。

“穿得再好也是嫁个瘫子!林晚,你就守着这件破衣裳过一辈子吧!”

“等你以后天天伺候那个喜怒无常的残废,守活寡守到发疯的时候,我看你还怎么得意!”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手里紧紧攥着的那块刚从许慧旧衬衫上剪下来的红碎花布。

那布料洗得发白,上面甚至还有一个洗不掉的陈年油点子,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霉味。

她气得浑身发抖,用力一撕,“刺啦”一声,将手里的碎布撕了个粉碎。

院子里,林晚并不知道窗后的那双毒眼。

她的手轻轻抚过那柔软挺括的呢子面料,触感温热而厚重。

这不仅仅是一件衣服,这代表着陆家对她的重视。

是那个素未谋面的男人,给予她作为一个女人最大的体面和尊严。

前世,她是被人用一卷破草席,在半夜里偷偷抬进王家的。

别说嫁衣,连块遮羞的红布都没有,甚至连双红袜子都没穿。

而这辈子,一切都不同了。

林晚的心尖微微颤了一下,那种被人护在身后的感觉,让她冰冷的心,多了几分真实的温度。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大大方方地塞进小战士的手里。

“小张同志,辛苦你跑这一趟。”

“替我谢谢陆团长,这衣服我很喜欢,不管是样式还是心意,都很好。”

警卫员小张一看嫂子这大气的模样,心里更是敬佩。

他把胸脯挺得高高的,故意拔高了嗓门,像是要让这院子里某些躲在阴沟里的人听个清楚。

“哎!嫂子您放心,话我一定带到!团长说了,委屈谁也不能委屈了嫂子!”

小张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随后抛出了一句:

“嫂子您先忙着收拾,明天一早六点,我开吉普车来接您!”

这一句“开车来接”,把院子里所有人都震懵了。

不是牛车,不是拖拉机,是吉普车!

在这个自行车都算是大件的年代,吉普车那是只有县里的大领导下乡才能坐的小汽车。

四个轮子的铁疙瘩,那代表的是绝对的权力和地位。

那些刚才还在心里嘀咕林晚嫁个残废肯定凄凉的人,此刻脸都被打肿了,一个个灰溜溜地闭上了嘴。

这陆家的底子,看来比传闻中还要深厚得多,深不见底。

……

夜色渐深,喧嚣褪去,寒风依旧在屋外呼啸。

东厢房内,一灯如豆。

林晚确认母亲已经熟睡后,林晚意念一动,整个人瞬间消失在原地。

下一秒,她出现在了那个明亮、恒温的医疗空间内。

这里没有刺骨的寒风,只有洁白的实验台和满架子的精密仪器。

林晚走到书架前,熟练地翻开几本关于神经修复和骨骼再生的古籍医案。

那是她前世结合中西医术整理出来的心血。

“粉碎性骨折伴随神经坏死……”

林晚看着陆铮那份早就烂熟于心的病历复印件,眉头微微蹙起,但很快又舒展开来。

在这个年代,这确实是判了死刑的残疾。

但在拥有顶级医疗资源和灵泉水的她面前,这并非绝症。

她走到操作台前,打开一个精致的红木针灸盒。

七十二根银针在无影灯下闪烁着寒芒。

她将银针放入灵泉水中浸泡消毒,又从药柜里取出了几味能够续骨生肌的珍稀草药,开始研磨配比。

“陆铮,既然你给了我这份体面,我就还你一双健康的腿。”

这不仅是为了报恩,更是为了她在陆家立足的根本。

只有治好了陆铮,让他重新站起来,重回巅峰。

她才能真正掌握话语权,才能在这个动荡的年代,拥有足够的力量护住自己想护的人。

处理完一切,林晚闪身出了空间。

刚躺回床上,那硬板床的寒气便透了上来。

她刚拉过被子,就听见身边的周玉兰翻了个身,发出了一声极轻、却又极沉重的叹息。

“妈,还没睡呢?”林晚侧过身,在黑暗中握住了母亲的手。

周玉兰的手有些凉,还带着微微的颤抖,显然是心里藏着事儿。

“晚晚……妈这心里头不踏实。今儿个你也看见了,那陆家又是送呢子大衣,又是要开吉普车来接,这排场越大,妈这心里越慌啊。”

“人家条件那么好,还是个当大官的。咱们呢?咱们就是地里的烂泥。这‘门不当户不对’的,要是以后他嫌弃咱们这穷亲戚,或者他对你不好,你连个哭的地方都没有……”

周玉兰没敢往下说,那个年代,“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像座大山,压得多少人喘不过气。

她怕女儿嫁过去受了委屈,回头一看,娘家却连个能撑腰的男人都没有,只能干着急。

林晚心中一酸,往母亲怀里蹭了蹭。

“妈,您就把心放肚子里。您闺女也不是泥捏的,我有手艺,有本事!”

“陆家看重的不是咱们的家世,是我这个人。”

她顿了顿,黑暗中的眼神明亮:

“这陆团长的腿,遍访名医都治不好,但我能治,这就是我的底气。”

“只要我在一天,只要我能让他重新站起来,陆家全家都得敬着我,谁也不敢轻看咱们。”

“妈,等我在那边站稳了脚跟,就把您接过去享福。”

“到时候,咱们也住大房子,天天吃肉,让隔壁那帮眼皮子浅的,只能干瞪眼羡慕!”

周玉兰被女儿这番霸气的话逗笑了,眼角的泪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她反手紧紧握住女儿的手。

“好,好!妈等着,等着享我闺女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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