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东升,村里的公鸡开始打鸣。
沈青丽家里都没有闹钟,听到外面公鸡打鸣,就该起床了。
林晓在炕上睡得四仰八叉,直到灵敏的鼻子闻到香味,懒洋洋翻了个身,睁开眼皮,从床上滑到地上。
高高翘起屁股,前肢往前拼命伸,伸了个极舒服的懒腰,林晓终于抖擞精神,准备出门要饭吃了。
“大丽子,大丽子,我的早饭做好了没?”
林晓慢悠悠地走出卧室,看了眼一干二净的桌子,就知道沈青丽还在厨房。
这种睡到自然醒,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真是当神仙都不换啊!
“猪宝,醒了呀?”
沈青丽还在灶台前忙碌,听到林晓在外面叫唤,身子都没往回转,知道某个馋猪闻着味道肯定会过来。
沈青丽家里的厨房分为外厨房和内厨房,外厨房是现代化的装修,厨房电器一用俱全,内厨房还是原来的老厨房,除了回来重新刷了腻子,铺了地砖,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沈青丽更喜欢在老厨房烧饭,用灶台炒菜闻起来都更香些。
林晓撞开厨房帘子,一股香到几乎霸道的肉香震荡心神,再看到搁在灶台上的面粉。
“呜呜呜呜,我又不幸福了,是打卤面,我爱吃的打卤面,美女姐姐,能不能分我一口~~~”
林晓在沈青丽脚边摸爬打滚,吱哇乱叫,只为求两口打卤面解解馋。
沈青丽能不知道林晓那展露无疑的心思,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脑袋,“我给你做了二哈版打卤面,早饭咱娘俩一块吃。”
“还有大王那份的,幸好我之前双十一买了不少鲜肉都冻起来了,早上放在室内解冻的羊肉应该好了,等去吃完饭去看看大王醒了没。”
林晓看了眼自己碗里的低配版打卤面,无酱油,无盐,无卤汁,什么低配版,就是清汤寡水面,还不如狗粮好吃。
林晓嫌弃地不要不要的,但还是口是心非的一扫光,天天吃狗粮,偶尔换换口味也挺好的。
西厢房,苍霆也被空气中奇异的香味唤醒,等意识从黑暗中渐渐回笼。
四周很静谧,远处却很嘈杂,各种声音充斥耳道,各种味道涌入鼻腔。
很奇怪,完全不同于一直习惯了的环境。
苍霆“唰”地睁开眼睛,眼神一片清明,没有刚醒过来的茫然、惺忪,跟林晓起来还有五分钟待机时间全然不同。
这是哪儿?
室内昏暗的光线没有影响他的视力,相反,在黑暗中他看到更加清楚。
视线望去……不是熟悉的林冠、积雪或岩石,而是从来没见到过的东西,苍霆也不知道怎么去称呼这些物件,包括缠在自己身上的东西,让自己不舒服。
不舒服就弄掉。
苍霆挣扎着要站起来,想用没受伤的左脚去扒拉右腿上的绷带。
“呜……”一声压抑着极致痛苦的、沙哑到几乎破碎的呻吟,从苍霆干裂的喉咙里溢出。
麻醉药效过后,疼痛卷土重来,再加上沈青丽做了个小型手术,洒的那些消炎药粉,真疼起来比之前还要疼。
苍霆猛地昂起沉重的头颅,颈部和肩背的肌肉块因发力而抖动,强撑起半个身子,最后还是跌落回去。
苍霆颇有些郁闷,这次大意了,没想到会受这么严重的伤,不知道狼群有没有摆脱那个发了疯的公熊,跑回领地了。
反正,他能醒过来,就证明他不会死,找个安全的地方养好伤,再回去跟银爪汇合……
林晓吃完饭,“8”字形走位绕着沈青丽的脚,吵着闹着想跟她一块去西厢房。
“猪猪,大王是很危险的,你跟着去没轻没重,往大王嘴里面送怎么办?他能一口咬断你的脖子哦~”沈青丽危言耸听。
“我又不是傻子,我干嘛要往狗蛋嘴里送人头啊?”林晓不屑地翻了眼,全然忘记在后山是怎么在苍霆醒的时候,毫无负担地骚扰他。
林晓决定了,只要大丽子喊偶像一声“大王”,他就叫他一声“狗蛋”。
沈青丽无奈,“好吧,那我给你栓上绳子,你要是不乱动,我就把绳子解开。”
林晓超级抗拒戴狗绳,但看大丽子很坚持的样子,算了,为了见偶像,就戴这一次。
“偶像,哦哈呦~”林晓笑嘻嘻地跟苍霆打招呼,说的还是日语,懂得都懂,纯靠岛国大片自学成才。
苍霆动了动耳朵,是自己熟悉的声音。
“我就知道你醒了,昨晚睡得还好吗?你看,我把你救回来了!”林晓得意洋洋地说道,狗头高昂,趾高气昂。
下一秒,狗头就被拍下去了。
“闭嘴!”沈青丽压低声音道,“一进来就吵吵,再吵我就把你栓屋外了。”
林晓“呜呜”小声埋怨道,“看到偶像醒了,我高兴嘛。”
苍霆冷静地看着眼前的直立两脚动物谨慎地向他靠近,只第一眼,这只两脚动物很弱,跟旁边的傻狼一样弱。
第二眼,这只两脚动物手里还拿着食物,是向他炫耀吗?
沈青丽站定在距离苍霆两米远,这是铁链子够不着的地方。
把解冻好的羊肉放在地上,稀里哗啦还带着血水,用铁杆杆推过去,嘴里碎碎叨叨,“大王啊,这是给你的早饭,你饿了就吃,别跟我客气。”
苍霆疑惑地盯着推到嘴边的羊肉,再抬头看了眼很弱的两脚动物,他听不懂这只两脚动物说的话,但是能理解她的举动。
正是因为理解,所以不解为什么要把食物给他吃,冬天的食物很难得,为了食物,他才受了这么重的伤。
“狗蛋,这就是给你吃的,你快吃吧!”林晓兴奋地说道。
苍霆闻了闻,肉甚至是好的,没有腐烂,他更谨慎了。
沈青丽观察着这头狼,很大的体型,即使是从西伯利亚狼本身的品种来看,他也比一般的狼大了一点五倍左右,能长到这么大,这么壮,这头狼的野外生存能力不容小觑。
如果忽略他身上的伤口和四周的环境,看到他,还以为是误闯了狼王的栖息地。
这是头狼王!是沈青丽第一眼得出的结论。
所以就叫他大王好了,是沈青丽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二个想法。
如此从容,如此淡定。
金色的双瞳冷冷注视着他们,没有目露凶光,利齿收在口中,从她进来到现在,即使猪猪不懂事在旁边乱嚎(林晓:???),他都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沈青丽暗暗赞叹又有点提心吊胆,这种性格的动物最凶了,防备心特重,对自己能力也超级自信,不好惹,不好惹。
别看大王现在这么安静,真要逼近他的安全警戒线范围,立刻发起攻击。
看到大王没有进食的动作,猜测他可能不会当着陌生人进食,因为狼在进食的时候防御会松懈下来。
手一动,沈青丽准备拉着林晓就出去,让大王自己熟悉好环境,饿了他自然会吃的。
“哎哎哎,这就走了?不多聊几句?”
绳子主宰在大丽子手里,林晓想多聊几句,绳索立马勒住话多的喉咙。
“狗蛋,你慢慢吃,不够跟我说。”
“我是这里的老大,我罩着你。”
林晓狗爪子勾着地,整条狗被沈青丽拖行出去,最后都出现气泡音,总算把话说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