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天不懂夜的黑
最近非常热门的一本书《白天不懂夜的黑》,它的作者是余十一,主角是谢之逸孟书。第一章我被拖入废弃工地那年,谢之逸冲了进来。用砖头将那个男人的头砸得稀巴烂。我从他颤抖的手里接过砖头,印上我的指纹,将他赶走:“记住,你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你应该有光明的人生!不应该被我拖累!”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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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被拖入废弃工地那年,谢之逸冲了进来。
用砖头将那个男人的头砸得稀巴烂。
我从他颤抖的手里接过砖头,印上我的指纹,将他赶走:
“记住,你从来没有来过这里!”
“你应该有光明的人生!不应该被我拖累!”
二十年后,他成为白道之光,正气凛然,前途光明。
我是统治整个地下城的暗夜之王,满手血腥。
黑白两道势同水火,不死不休。
晚上,我们却在秘密爱巢里抵死缠绵,疯狂做恨。
直到一个一身白裙,干净得不染尘埃的女人找上门来。
“你这种女人太脏了,为了往上爬,不知道被多少人睡过。”
“只有我这样干净的人,才配得上谢之逸,识相的,就自己滚吧。”
我冷笑,把她脱光扔到秃头男房间,给谢之逸发去全网爆火的新闻。
“清纯女大,300一晚,童叟无欺。”
“你的清纯小白莲,也脏了呢。”
1
谢之逸一身怒火赶到,砸了我手中的红酒。
“孟书!你太过分了!”
“你害她背负这样一个污名,她以后还怎么见人!”
我拿了个新酒杯,慢条斯理地倒酒。
“脏都脏了,那就继续卖啊。”
“便宜点,250一晚,总有不挑食的买家要的。”
他青筋暴起,死死掐住我的喉咙:
“你也是女人,你怎么能用那种龌龊的方法对付一个小姑娘!”
“砰”一声响,红酒瓶碎裂,刺入男人脖子。
“所以呢?要我帮忙给她介绍几个金主卖个高价吗?”
“还是说,你要杀了我替她报仇?”
鲜血喷溅在桌上江染染的资料上。
照片上的女孩一身廉价白色长裙,却背着名牌包,在夜店里,不伦不类。
我笑得讽刺:
“我看她自己也卖得挺开心的。”
“谢大队长与其在这里跟我耍威风,不如好好想办法,去拯救你那清纯的失足少女。”
他心知肚明,我做的证据,天衣无缝。
江染染卖肉的污名,板上钉钉!
“孟书,别动她。”
“否则,别怪我跟你翻脸!”
他的眼神,冷漠得让我心寒。
十几年来,他在明,我在暗。
像白天和黑夜,背道而驰,却首尾相依。
曾经,他像一道光,把我从那个男人身下救出,自己却双手沾满了血腥。
所以,为了洗清他手上的鲜血,给他铺就一条光明的康庄大道。
我孤独地在黑夜行走,双手沾满血腥与肮脏。
他与我抵死缠绵时说:
“孟书,我们这辈子,谁也没法摆脱谁,死也要纠缠在一起的。”
现在,他要为了个女人,跟我翻脸。
他走得决绝,没有再回来。
网上关于江染染卖肉被抓的新闻一夜之间消失不见。
谢之逸为了替江染染出气,故意做局,连端了我好几个场子。
虽然对我来说不痛不痒,但终究有些恶心。
只是,我还没有腾出手来收拾江染染,她却舞到了我面前。
第二章
2
从集团旗下最高端的会所出来,保镖清道。
所有人纷纷避让行礼,大气不敢出。
偏偏江染染挡在路中,一副正义凛然模样。
“这路是大家的,凭什么你来就不让我们走?”
“不过就是个混社会的老女人,摆什么架子!”
话音未落,就已经被保镖扇倒在地。
她化着精致伪素颜的脸上,立即浮现出肿胀的指印。
她瞪大了双眼,愤恨地朝我怒吼:
“你敢打我!”
“我警告你,必须马上向我下跪道歉!否则,我就告你故意伤害!”
“啊——孟书!你不得好死!”
咔嚓一声,骨头断裂,江染染痛得满脸扭曲,叫嚷着让同伴报警抓我。
我一个眼刀子扫过,一群人吓得疯狂摇头。
“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我摘下墨镜,居高临下地看着被保镖钳制着下巴,跪在我脚下的女人,嗤笑:
“就你?”
“也配!”
不得不说,谢之逸把她宠得很好。
让她不知道天高地厚。
像一条死狗一样被拖到地下拳场,她还一副宁死不屈的坚强小白花模样。
或许觉得跪在我面前太过屈辱,她迫切地想要找回面子。
故意挺了挺胸,露出满脖子的红痕,脸上满是得意:
“孟书,你故意陷害我折磨我又怎样?之逸只会更加心疼我!”
“我说那个男人根本没有得逞,他就深信不疑。”
“我依然比你干净一万倍!”
“我们每天抵死缠绵,他说我的皮肤又白又嫩,纯洁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花。”
“你又老又肮脏,就算洗一百次澡,身上都有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你30,我才20,孟书,你拿什么跟我比!”
“......”
“欧,又白,又嫩吗?”
我认真地看了看她的脸,接过手下递过来的刀,在她脸上,一刀一刀地刻。
每一刀,都深可见骨。
“贱人。”
“跟你挺配。”
我揪着她的头发,迫使她看清楚镜子里自己脸上血淋淋的“贱”字。
十分满意她的哭嚎和叫骂。
扔下刀子,擦干净手指,我翘着二郎腿,悠闲地靠在椅子上。
江染染双手被绳子绑住,被保镖拖在地上一圈一圈地拖着走。
血肉与地面摩擦,留下一条条触目惊心的血痕。
又白又嫩的皮肤已经成了烂泥。
我点燃一根烟,轻吐着烟圈,手指在桌面敲击着欢快的节奏。
微眯着眼,享受着这惨叫与敲击结合的美妙旋律。
空气中的血腥味,让我思绪回到那年盛夏。
谢之逸刚从警校毕业,被派去一个巨大犯罪集团卧底。
拿到证据后暴露,命悬一线。
为了救他,我损失上百个忠心的兄弟,我全身上下满是狰狞的伤口,没有一块好皮。
我吊着最后一口气,为他挡了致命的一枪,把他从犯罪团伙中救了出来。
他抱着半死的我,哭得撕心裂肺,命令我不准死,否则做鬼也不放过我。
我虚弱地想将他推开。
“谢之逸,好多血......我......脏......”
当年,他为了救我,已经脏了手。
我不能让我的血,再弄脏他了......
他发了疯一样亲吻着我的伤口,“不脏......不脏......”
“我的孟书,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女孩......”
他的吻和泪,浸透我的伤口,在我灵魂上,留下深深的烙印。
我抹除了所有我参与的痕迹。
他凭一己之力,捣毁了叱咤多年的犯罪集团,一战成名。
我在病床休养了整整一年,才勉强能下地。
时间能让伤口结痂。
却无法清除满身的伤疤,洗涤不了被鲜血浸染的灵魂。
谢之逸只身闯进来,用枪口对着我的眉心。
“孟书,我警告过你,不准动她!”
“你这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我可以抓你去坐牢的!”
我丝毫不惧,抓着他的枪口,抵住我的胸口,笑得嚣张:
“这么点罪名,你可弄不死我!”
“谢大队长,不如你现在就开枪打死我。”
“来呀!”
“有种你今天就用你的枪,把这里再打穿一次!”
曾经为他挡的那颗子弹,只差几毫米,就直穿心脏。
胸口处的疤,丑陋又狰狞。
情到浓时,他无数次亲吻着我的伤痕,心疼得双眼通红。
说这是我为他留下的勋章。
我们命运相连,死也要纠缠在一起的证据。
如今,曾经救他一命的枪伤处。
抵着的,是他的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