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死后,总裁没有疯
经典热门小说《我死后,总裁没有疯》是大神级网文作者三月水果捞的代表作,这本书主角是孟斯年孟思思。第1章嫁给孟斯年的第三个月,我割腕自了。灵魂飘在空中时。我以为会看到他痛哭流涕,满世界发疯找我,至少也要抱着我尸体夜夜跪在坟前忏悔。就像死人文学那般,站在金字塔的总裁追妻火葬场,一夜之间白了头,公司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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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嫁给孟斯年的第三个月,我割腕自了。
灵魂飘在空中时。
我以为会看到他痛哭流涕,满世界发疯找我,至少也要抱着我尸体夜夜跪在坟前忏悔。
就像死人文学那般,站在金字塔的总裁追妻火葬场,一夜之间白了头,公司破了产,什么都没有了,还要殉情。
可一切都没有发生。
孟斯年看着我的尸体说了一句:“晦气。”
他没有后悔,也没有追妻火葬场。
反而我的死,给他家孤女孟思思提供了位置,她一跃成为了孟夫人。
我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刀,时间回到自当天。
我凭什么自,该死的从来不是我。
丢下刀,走出房间。
在孟斯年带着孟思思住进婚房之前,我在离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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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到疼痛时,我意识到自己重生回来了,死前的那些回忆在脑海里不停闪过。
我会寻死,完全是因为在半个小时前我收到了孟思思发来的一条消息。
一张照片,她上孟斯年则下,极为暧昧的姿势,还是在车里那样狭窄又静谧的空间。
我怒了。
我疯狂给孟斯年打电话,他没有接,我连续打了好几个电话过去时,他直接挂断了。
整个京市都知道,我爱孟斯年如命,没有他我活不了。
甚至人送外号,病娇美人沈朝朝。
当时的我,一想到孟斯年跟别的女人做那样的事,我真的疯了。
我迅速在微信里拉了一个群,将我们共同好友都拉了进去,并且扬言要自。
群里各个都劝我冷静一点。
只有孟斯年发出冷漠的两个字:“随便。”
那两个字着我的神经。
我太想要在孟斯年身上索取那么一点点爱,于是我真的就直播割腕自。
微信视频里,所有好友都大惊失色。
孟斯年也总算有了反应,他低声骂了一句我疯子,火速赶了回来。
他终于从别的女人身边赶回来了。
太好了。
他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可是,我下手太重,真死了。
飘在空中时,我急于想看到孟斯年对我爱的醒悟,他会不会抱着我的尸体痛苦,可他什么都没有做,让人将我火化。
甚至在一个月后,他迎娶了孟思思霸占了我这个原夫人的位置。
这场自也让我明白,爱男人不如爱自己。
孟斯年,我不要爱你了。
手机上孟思思发来的短信还在,我也没有客气的回了一条。
“孟斯年喜欢主攻,你这样的,他不喜欢。”
对方没有了动静。
我从浴室出来,将刚才要自的一套全部扔进垃圾桶里。
跟在孟斯年身后十年,向他不断索取那一丢丢爱,却将我自己后半生困住,真是不值得。
我给孟斯年发了一条短信。
“离婚协议只差你签字。”
第2章
2
孟斯年回来得很快,第一句话就是:“还没死,又换手段,要离婚?”
阴阳怪气的两句讥讽,确实他说的是事实。
上辈子,我能嫁给孟斯年,完全是因为两家关系。
当时孟家濒临破产,产业倒退数十年,我嫁过去之后,相当于是用沈家的血去填饱孟家的无底洞。
所以每当我提出离婚,孟斯年就会妥协一次。
那时候,我认为他的妥协是爱,是对我仅有的爱。
现在我明白了,那不是爱,是利益,孟斯年是为了孟家发展在妥协。
我调整好情绪,就看见孟斯年身后站着的孟思思。
孟思思,比我还小两岁,是孟家当年在孤儿院领养回来的。
她从小跟孟斯年一同长大,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我怎么能妄想像小说一样,青梅竹马抵不过天降。
更何况,我从来都不是天降。
是孟斯年眼中的病娇沈朝朝。
我将离婚协议递到他手里:“签字吧。”
孟斯年嗤笑了起来,还顺手撕掉了那份离婚协议,本不管我怎么想。
“思思要住进来,把你那间主卧让给她,没有意见吧。”
意见?
我怎么敢有意见。
上一世,也是这样。
孟思思非要住我跟孟斯年那间新房主卧。
我不肯,她只能去睡偏厅客房,结果她直接从窗户摔了下去。
说是偏厅客房床靠落地窗,所以才一不小心。
确实是够不小心的,谁正常人睡觉,不关落地窗。
孟斯年将这件事怪在了我的头上。
说为了让我长个记性,将我关进了小黑屋,不吃不喝,等他想起我的时候,就剩下一口气了。
好朋友为我打抱不平:“离婚吧,沈朝朝,你再这样折腾下去,孟斯年这个渣男会要了你的命。”
偏偏我那个时候脑抽还回怼。
“他为什么只渣我一个,不渣别人。”
“他为什么只要我的命,不要别人的。”
“他就是爱我,爱我如命。”
身边的朋友听到这些话,都渐渐跟我远离不再联系。
现在想起来这些话,我可真是个唐氏儿。
既然孟思思这么喜欢鸠占鹊巢,我把这个鸟巢给她。
“好。”
我平静同意。
3
孟思思眼里闪过一丝诧异,原本要作妖的手段全都使不出来了。
打量的目光连连落在我的身上,扯了扯孟斯年的胳膊。
“哥,那件事......”
孟思思欲言又止。
孟斯年推了推他鼻梁上的金框眼镜,动作斯文又优雅,以前我爱死他这幅斯文败类。
现在想来,是条狗这样,我都爱,纯属有病。
孟斯年开口:“思思身子不好,又要备孕,这半个月你伺候她,我记得你之前是学护理的对吧。”
是学了护理,为了他学的。
那时候,孟斯年为了快要破产的孟家到处应酬喝酒,伤了脾胃,在医院躺了十几天。
没钱请护理,所以我自学了几天就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半个月。
我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他一抬手我就递水,一翻身我就按摩,比老妈子还要勤劳。
原以为他会记得我的好,只不过是记住了我这个免费保姆。
我依旧是欣然同意,只不过要回了本该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孟斯年,你把当初我送给你的三个沈家公章还给我,我就答应。”
那三个公章是帮助孟氏公司起死回生的大功臣。
说起来。
我嫁给孟斯年算是远嫁。
我家在沪市,当初爸妈极力反对,并且给出了三个公章,说是有了这东西,京市所有的产业和企业都会卖沈家一个面子跟孟家。
并且告诉我,只要我哪天收回这三个公章,他们就是远在天边也会来接我。
这三个公章我给孟斯年时,就要求他带在身上,对事业有帮助。
上辈子,我也跟他提过这件事。
反而被他指着鼻子骂。
“沈朝朝,你们沈家算个什么东西,这三个公章又算什么玩意,真以为你们了不起,没有了你们沈家,我们孟家依旧能够东山再起。”
我才知道,白眼狼是喂不熟的。
一个石头做的心也是捂不热的。
他不要的东西,给狗,狗还能对我摇尾巴。
孟斯年不屑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给我:“剩下两个,我分两周给你一个。”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是要我在这个半个月内伺候好孟思思。
给完,正好我离开。
到时候离婚手续,我爸妈自然会替我办好。
我收回对孟斯年所有的爱慕,迫切得想要看到,当他不再是孟家的公子哥,摇尾乞怜背负一身巨债的时候,孟思思是不是还会独爱他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