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霸王外卖
你喜欢看历史脑洞类型的小说吗?一定不要错过南泥蛙的一本新书《霸王外卖》,这本书的主角是项宇。第3章:霸王的身体项宇没有睡觉。他躺在陈老伯的木板床上,盯着黑漆漆的屋顶,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事情。系统说他有七天时间活下去。七天之后呢?系统会给他戚继光的能力——那个明代抗倭名将,练兵第一人,鸳鸯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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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霸王的身体
项宇没有睡觉。
他躺在陈老伯的木板床上,盯着黑漆漆的屋顶,脑子里翻来覆去地想事情。系统说他有七天时间活下去。七天之后呢?系统会给他戚继光的能力——那个明代抗倭名将,练兵第一人,鸳鸯阵的创造者。然后呢?他不知道。但他知道一件事——他必须先搞清楚自己现在到底有多强。
上辈子他送外卖的时候,每天骑电动车跑上百公里,身体素质在同龄人中算不错的。但那也只是“普通人”的水平,跑个八百米就气喘吁吁,搬一袋大米就腰酸背痛。现在这具身体,是项羽的。项羽是什么人?史书上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光是“力能扛鼎”四个字,就够恐怖了。古代的鼎,最小的也有几百斤,大的上千斤。能扛鼎的人,放到现代就是世界级的大力士。但史书上的记载不一定准确,项宇决定自己试试。
天还没亮,他就起了床。
陈老伯还在睡,灶膛里的火已经灭了,屋子里冷飕飕的。项宇轻手轻脚地走出茅屋,外面还是黑的,只有东边天际有一抹鱼肚白。江风吹过来,带着腥味和凉意。项宇深吸一口气。空气很新鲜,没有汽车尾气,没有工业污染,只有泥土、青草和江水混合的味道。他上辈子从来没有呼吸过这么净的空气。
他走到屋后的一片空地上,开始测试这具身体的极限。
首先是力量。他看到空地边上有一块大石头,大概有半个磨盘那么大。上辈子他别说搬这块石头,推都推不动。项宇蹲下来,双手抱住石头。石头表面粗糙,长满了青苔,摸起来湿漉漉的。他深吸一口气,用力往上抬。石头动了。不是那种“使出吃的劲才勉强抬起来一点”的动,而是很轻松地就离开了地面。
项宇愣住了。他把石头举到口的高度,感觉就像上辈子举一袋十斤重的大米。不,比那还轻松。他试着把石头举过头顶。成功了。一块至少两百斤的石头,被他单凭臂力举过了头顶。
项宇举着石头站在原地,感觉自己的心跳都没有加快多少。
“这……”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把石头放下来,砸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地面都震了一下。
项宇看着自己的双手。这不是人类的力量。这是怪物。
他继续测试。跑步。他沿着江边跑了三公里路,气都不带喘的。上辈子他跑三百米就开始喘了。跳跃。他轻轻一跳,就跳过了过人高的灌木丛。如果用力跳,他觉得自己能跳过一堵2丈高的墙。反应速度。他看到一只兔子从草丛里窜出来,本能地伸手一抓,竟然抓住了兔子的后腿。兔子在他手里挣扎,他感觉就像抓着一团棉花。
项宇把兔子咔嚓了,准备拿回去给陈老伯吃。
他蹲在江边,用江水洗了把脸。水中的倒影还是那张陌生的、霸气的脸。
“项羽啊项羽,”项宇对着水中的倒影说,“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
水中的倒影没有回答。但项宇的脑子里,一些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开始浮现——
十二岁,项羽跟着叔父项梁在街头看秦始皇巡游,说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也”。项梁吓得捂住他的嘴,但眼睛里全是惊喜。二十二岁,巨鹿之战,项羽带着五万楚军,对阵四十万秦军。他第一个冲进敌阵,一个人了上百人,铠甲被血染红了,分不清是敌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二十五岁,彭城之战,三万骑兵对五十六万联军。他带着骑兵在敌阵中来回冲了九次,得联军尸横遍野,睢水都被尸体堵塞了。
这些记忆碎片像水一样涌来,又像水一样退去。
项宇闭上眼睛,再睁开。
他是项宇。不是项羽。项羽的记忆是项羽的,不是他的。但这具身体的力量、速度、反应、耐力,都是项羽的,现在是他的了。
项宇回到茅屋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陈老伯正在灶台边煮粥,看到他回来,连忙站起来:“霸王,您去哪儿了?小民一觉醒来没看到您,吓了一大跳。”
“出去转了转。”项宇坐到桌边,“陈老伯,我问你一件事。”
“霸王请问。”
“你见过项羽……我打仗的时候,最多能多少人?”
陈老伯想了想,说:“小民没亲眼见过,但小民听人说过。巨鹿之战,霸王一个人冲进秦军大阵,了上百人。彭城之战,霸王的人更多,数不清。”
上百人。一个人,上百个全副武装的士兵。
项宇在心里默算了一下。上辈子他连一只鸡都没过,现在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告诉他,人对他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这让他感到一阵说不出的不适。他不是项羽,他是项宇,一个送外卖的。他不想人。但系统给他的任务是活下去。在这个时代活下去,不人是不可能的。项宇深吸一口气,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
“陈老伯,粥好了吗?”
“好了好了。”陈老伯盛了一碗粥端过来。
项宇接过碗,看了一眼。说是粥,其实就是一把糙米加一大锅水煮出来的米汤,稀得能照见人影。里面加了几片野菜叶子和一点盐,就是全部的料了。项宇喝了一口。寡淡无味,但热乎乎的,顺着喉咙流进胃里,整个人都暖和了。他几口就把粥喝完了。
“再来一碗。”
陈老伯又盛了一碗。项宇又喝完了。
“再来一碗。”
陈老伯看了看锅里的粥,犹豫了一下,又盛了一碗。项宇喝完第三碗,感觉肚子里还是空的。这具身体的饭量太大了。三碗粥,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一顿饱饭了,对他来说连垫底都不够。
项宇看了一眼锅——已经见底了。陈老伯自己还没吃。
项宇把碗放下:“够了。”
陈老伯连忙说:“霸王,小民再去煮……”
“我说够了。”项宇站起来,“陈老伯,你没吃吧?”
陈老伯愣了一下,支支吾吾地说:“小民……小民不饿。”
项宇看了一眼他瘦骨嶙峋的身体,没有说话。一个靠打鱼为生的老渔民,能吃饱才怪。
“哈哈“--项宇哈哈大笑起来
陈伯不解,问道:”霸王您何故发笑?”
“陈老伯,我就那么恐怖么?连饿了都不敢说?我以前是不是很霸道?”
“哦,还好,还好”,陈伯弱弱的说
“走,陈伯,请你吃小白兔去。“
”啊--小白兔?“陈伯茫然的问道
”来吧,今天让你体验一下烧烤的滋味“
说完,项宇把放在门前的兔子拿出来了,三下五除二就把兔子扒光-皮,就着柴火就考了起来。
”哎-要是有孜然辣椒面就好了“
"霸王,您说什么燃了?
”哦,没事,来,给你个大腿,你看看香不香”
“好好,霸王还会这个,小民感谢霸王赏赐”
“哈哈,你慢慢吃吧,就是给你准备的,记住了,这是命令。”
项宇走出茅屋,站在门口,看着远处的江面。
七天。他要在七天内活下去。他需要人手,需要武器,需要粮食,需要地盘。但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老渔夫和一具怪物的身体。
“陈老伯。”项宇转身回到屋里。
“小民在。”
“你儿子陈敢,参军之前住在哪儿?”
“就住在这屋里。”陈老伯说,“他走了之后,小民一直给他留着屋子,想着他哪天回来……”
“他会回来的。”项宇说。
陈老伯看着他,眼眶红了:“霸王,您说的是真的?”
项宇没有回答。他不能说“是”,因为他不确定陈敢是死是活。但他知道一件事——如果陈敢还活着,他一定会回来。因为陈老伯是他爹。上辈子项宇没有爹,没有妈,没有家。他这辈子最渴望的东西,就是陈敢已经拥有的东西。一个家,一个等他回来的人。
当天下午,项宇又做了一次测试。
这次不是力量测试,是战斗本能测试。他找了一木棍,长度和重量尽量模仿霸王戟。然后他闭上眼睛,尝试唤醒项羽的肌肉记忆。
一开始什么都没有。他握着木棍,像一个从来没碰过兵器的人一样笨拙。但慢慢地,随着他回忆项羽记忆中的战斗画面,他的身体开始自己动了起来。
木棍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呼——”
风声。项宇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摆出了一个标准的攻击姿势——左脚在前,右脚在后,身体微微下蹲,双手握棍,棍尖指着前方。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身体自己就知道了。
他又试了几次。每一次,都是身体先动,意识后跟上。劈、刺、扫、挑、砸,每一个动作都行云流水,像是练了几十年。
项宇停下来,看着手中的木棍。
这不是他的本事。这是项羽的本事。项羽练了十几年的戟法,已经刻进了这具身体的每一块肌肉、每一骨头、每一条神经。项宇不需要学习,他只需要“允许”这具身体去做它本来就擅长的事情。就像游泳,你不需要思考怎么换气、怎么划水,身体自己就会。
项宇又练了半个时辰。等他停下来的时候,地上全是他用木棍划出的痕迹。他身上的粗布衣裳被汗湿透了,但心跳还是稳稳的,不喘不累。这具身体的体能,简直是无穷无尽的。
项宇把木棍在地上,看着远处的天空。
太阳开始偏西了。他已经穿越过来快一天了。系统给他的七天倒计时,还剩六天。他必须开始行动了。
当天晚上,项宇又做了一个测试。
这次是听力测试。他坐在茅屋门口,闭着眼睛,听周围的动静。江水流淌的声音,风吹芦苇的声音,虫子在草丛里叫的声音。远处,有什么东西在移动。不是风吹的,不是动物,是人。至少五个人。脚步声很轻,但在项宇的耳朵里,清晰得像打鼓。
项宇睁开眼睛,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竹林深处,有几个黑影在移动。他们穿着汉军的军服。斥候。刘邦的斥候。
项宇的心跳加快了,但身体没有任何反应——不紧张,不害怕,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这是项羽的战斗本能。
“霸王?”陈老伯从屋里探出头,“怎么了?”
“有人来了。”项宇站起来,“汉军的斥候。”
陈老伯的脸刷地白了:“什么?在哪儿?”
“竹林里,五个人。”
陈老伯往竹林方向看了一眼,什么也没看到。但他相信霸王。霸王说是,那就是。
“霸王,您快躲躲!”陈老伯拉着项宇的袖子,“后山有个山洞,小民带您去!”
项宇没有动。他看着竹林里那些黑影,脑子里在飞速运转。五个斥候。他们是在搜索项羽的下落。如果让他们发现这里,灌婴的大军就会知道项羽没死,然后三千骑兵就会过来。他现在一个人,什么武器都没有,什么帮手都没有。他不能暴露,至少现在不能。
“走。”项宇说。
陈老伯带着他,从屋后的小路上了山。山洞在山的背面,入口很窄,被灌木丛遮住了,不仔细看本发现不了。洞不深,但够一个人躺下。项宇钻进洞里,陈老伯用树枝和草把洞口遮住。
“霸王,您在这儿待着,小民下去看看。”陈老伯说。
“小心。”
陈老伯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项宇蹲在黑暗的洞里,听着外面的动静。
脚步声越来越近。五个斥候走到了茅屋前面。
“有人吗?”一个粗哑的声音问。
陈老伯的声音响起来:“几位军爷,有什么事?”
“你见过这个人吗?”一张纸被展开的声音。
沉默了几秒。
“回军爷,没见过。”
“这是项羽,西楚霸王,朝廷悬赏千金要他的人头。你要是见过不说,就是死罪。”
“小民真的没见过,军爷。小民一个打鱼的,哪见过什么霸王……”
“搜!”
脚步声在屋里翻找。坛子被打碎的声音,被子被掀开的声音,锅碗瓢盆被扔在地上的声音。
项宇在洞里听得清清楚楚。他的手握成了拳头。这些人,在翻一个老人的家。就因为那个老人穷,没有背景,没有靠山。上辈子,他也是这样被对待的。房东翻他的出租屋,客户骂他,保安赶他,谁都可以踩他一脚。因为他什么都没有。
这辈子,他还是什么都没有。但他的手上有力量了。项羽的力量。
项宇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
“忍。”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现在不是时候。”
斥候搜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
“走!”那个粗哑的声音说。
脚步声远去。
项宇从洞里出来,走下山。
茅屋一片狼藉。锅碎了,碗碎了,被子被扔在地上,坛子被打破了,粮食洒了一地。陈老伯蹲在灶台旁边,捡起地上的碎碗片,一片一片地往一起拼。拼不上了,碗碎成了十几片。陈老伯捧着一把碎瓷片,手在发抖。
项宇走过去,蹲下来,帮他把碎瓷片捡起来。
“霸王,您别……”陈老伯连忙要拦。
“没事。”项宇说。他把碎瓷片放在灶台上,然后站起来,看着竹林的方向。五个斥候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夜色中。项宇记住了他们离开的方向。
“陈老伯。”
“小民在。”
“明天,我出去一趟。”
“霸王要去哪儿?”
项宇没有回答。他走到屋外,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两千年前的星星,比两千年后亮得多,密密麻麻,像撒了一把碎银子。项宇找到了北斗七星,找到了北极星。上辈子他学过的那些知识,在这个时代,全部变成了生存的工具。
“六天。”他低声说。
(第3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