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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夏夜总带着点栀子花香,林辰洗完澡,踩着拖鞋走进秦晴婚前的书房。房间里还留着淡淡的皂角香,是秦晴惯用的洗衣液味道,混着书架上旧书的纸墨气,像把他瞬间拉回了十几年前的老巷。

书桌上摆着秦晴大学时用的刺绣绷,绷子上还留着半幅没绣完的玉兰,浅碧色的线在素布上绕了半朵,针脚细密得像她当年教他写字时的笔画。旁边堆着几本翻得卷边的小说,扉页上有秦晴娟秀的字迹,是她读书时画的小批注 ——“这里好甜”“主角好惨”,连感叹号都画得圆圆的,像她笑起来的眼睛。窗台边的毛绒兔子玩偶耷拉着耳朵,是他记得的那只 —— 当年秦晴生日,他用攒了半个月的零花钱买的,秦晴抱着兔子笑了好久,说 “辰辰送的最可爱”。

林辰的指尖轻轻拂过玩偶的耳朵,目光落在书架顶层的玻璃柜上。里面摆着秦晴的刺绣奖状,最显眼的是她大二时得的 “非遗传承新人奖”,照片里的秦晴穿着浅蓝汉服,笑得眉眼弯弯;旁边还有个小小的水晶奖杯,刻着 “最佳创意绣品”,是她毕业时的作品奖。他踮起脚,看见柜子最里面藏着本烫金封面的相册,轻轻抽出来时,封面上还沾着点细微的灰尘。

翻开第一页,就是秦晴九岁时的照片。她扎着羊角辫,蹲在老巷的槐树下,手里举着半块糖糕,旁边的小男孩穿着开裆裤,正伸手要糖 —— 那是三岁的他,刚搬来秦家隔壁,第一次跟秦晴要糖吃。林辰的嘴角不自觉弯起来,指尖划过照片里秦晴的笑脸,思绪慢慢飘远。

他想起上小学时,每天放学都要蹲在秦晴学校的门口等她。秦晴怕他无聊,总会提前把数学题抄在小本子上,等她下了课,就坐在巷口的石凳上教他。他记得秦晴讲题时特别有耐心,他算错了,她也不生气,只是用铅笔轻轻敲他的脑袋:“辰辰再想想,3 加 5 怎么会是 7 呀?” 夕阳落在她的发梢,暖得像她手里的烤红薯,他一边啃红薯,一边听她讲题,总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后来秦晴上了高中,晚自习要到九点才结束。他每天吃完晚饭,就揣着秦妈给的零钱,去巷口的糖水铺买一碗秦晴爱喝的桂花糖粥,站在高中校门口的路灯下等她。有次下大雨,他把伞护在糖粥上,自己淋得浑身湿透,秦晴跑出来看见他,又气又心疼,把他拉到伞下,用手帕擦他脸上的雨水:“傻辰辰,下雨怎么不知道躲躲?” 旁边的同学笑着起哄:“秦晴,你弟弟也太贴心了吧!” 秦晴当时红了耳尖,却骄傲地把他往身边拉了拉:“那当然,我弟弟最乖了。”

可这些温暖,在他十二岁那年戛然而止。大伯林国斌来接他时,说 “带你去好地方,过好日子”,他信了,以为只是换个地方生活,还能常回来看秦晴。可到了大伯家才知道,林国斌要的只是他爸爸留下的遗产。刚开始两年,林国斌怕邻居说闲话,还会给他饭吃,让他上学;可等遗产被他挥霍得差不多,他就变了脸 —— 喝醉了就骂他,输了钱就打他,有时候甚至一天不给饭吃。

有次他饿极了,偷偷跑出去想回云州找秦晴,却被林国斌抓了回来,狠狠揍了一顿,锁在小黑屋里。黑暗里,他蜷缩在墙角,身上的伤口火辣辣地疼,却只能抱着膝盖,一遍遍地想秦晴教他做题的样子,想秦晴给的桂花糖粥,想秦家小院里的栀子花香。那些回忆像一点微光,让他在漆黑的日子里不敢放弃 —— 他要活下去,要长大,要回云州找姐姐。

后来林国斌赌瘾更是变本加厉。他不让林辰上学,逼他去工地搬砖、去餐厅洗盘子,把他赚的钱全拿去赌博。十五岁的林辰,瘦得像根竹竿,身上满是新旧交错的伤痕,却还是每天偷偷藏起一点钱,偷偷找工地的大叔借课本看。他知道,只有考上大学,才能彻底离开林国斌。

转机是在他十七岁那年。林国斌欠了一大笔赌债,躲在家里不敢出门。林辰看着他东躲西藏的模样,想起这些年受的苦,终于下了决心 —— 他偷偷把林国斌的藏身地址告诉了债主,又故意在林国斌和债主争执时,把邻居引了过来。混乱中,林国斌失手把债主推下楼梯,当场被警察带走,判了十五年刑。

他终于自由了。学校的班主任知道他的遭遇,心疼得红了眼,主动帮他补落下的功课,还向学校申请了贫困资助。他没日没夜地学,累了就想秦晴,想秦家的温暖,想总有一天能回到云州。最后,他以超出录取线五十分的成绩,考上了云州美院的建筑设计专业 —— 他终于能回云州了,终于有机会找姐姐了。

相册翻到最后一页,是秦晴十八岁的照片。她穿着高中毕业礼服,站在学校门口,手里捧着鲜花,笑得明媚。林辰的指尖轻轻按在照片上,眼眶慢慢红了。他把相册放回玻璃柜,转身看向书桌上的刺绣绷 —— 半朵玉兰还等着完工,就像他和秦晴的故事,分开了这么多年,终于又有了续写的机会。

窗外的栀子花香飘进来,林辰走到窗边,看着巷口的路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说爱的时候,但他会陪着秦晴,会保护她,会把她这些年缺失的温暖,一点一点都补回来。就像小时候她护着他那样,现在换他来护着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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