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公爱上资助的女学生,穿越女决定离婚他却后悔了
主人公叫宋言遥思宜的小说《老公爱上资助的女学生,穿越女决定离婚他却后悔了》是著名网文作者九个丸丸所著的一本女性成长小说。穿越到现代第十一年,我以为自己捡到了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他教我认字,教我坐地铁,教我什么是人人平等、一夫一妻。他说要给我“一生一世一双人”。我信了,嫁了,把自己活成了他想要的样子。结婚十周年那天,我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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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现代第十一年,我以为自己捡到了天底下最好的男人。
他教我认字,教我坐地铁,教我什么是人人平等、一夫一妻。
他说要给我“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信了,嫁了,把自己活成了他想要的样子。
结婚十周年那天,我穿着新买的裙子,做好了东坡肉,等着给他一个惊喜。
他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回来了。
他说那是他资助的学生,想让她住进我们家。
六岁的女儿抱着那女人的腿喊“思宜姐姐”,说妈妈管东管西烦死了。
他说:“你那个时代三妻四妾都正常,我独守你十年,你该知足。”
十年。他用了“独守”两个字。
好像这十年的忠诚是他施舍给我的恩典,好像我的爱从一开始就不配被等价回报。
我看着这个亲手教会我“人人平等”的男人,突然觉得这十年不是一场婚姻,而是一场漫长的驯化——
他把我从古代救出来,不是要和我并肩站着,而是要我跪着感激他给的每一分怜悯。
既然如此,老公女儿,我全不要了。
我叫宋言遥,穿越到现代整整十一年了。
二十四岁那年,我在自己的时代溺水而亡,再睁开眼,就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浑身缠满绷带,脑子里塞满了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记忆。
原主也叫宋言遥,是个被家人虐待的可怜姑娘,跳河自时被我赶上了。
我在医院躺了三个月,期间没有一个人来看过我。
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孤零零的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光怪陆离的世界里,像一片被风吹落的叶子。
那时候是深秋,窗外的梧桐叶一片片往下掉,我盯着那些叶子发呆,想我回不去的故土,想我再也见不到的亲人,想这个世界里那些我闻所未闻的东西——
手机、电脑、汽车、电灯,每一个都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刚从山洞里爬出来的原始人。
就在我最无助的时候,靳南城出现了。
他是我的主治医生,不,准确地说,他是医院里最年轻的副教授,偶尔来查房。
我第一次见他,他穿着白大褂,戴着金丝眼镜,斯斯文文的,说话的声音很轻很慢,像三月的春风拂过湖面。
他看到我一个人躺在床上发呆,走过来问了我一句:“今天感觉怎么样?”
就是这一句话,让我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第一次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后来他得知我没有家人,没有住处,甚至连基本的生活常识都匮乏得令人发指——
我第一次坐电梯的时候,在里面站了十分钟不知道按哪个键,最后还是被保洁阿姨救出来的。
靳南城听了这些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让我终身难忘的话。
他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教你。”
不是同情,不是施舍,而是“教你”。
他把我当成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一个可怜虫。
从那天起,他开始教我使用手机,教我坐地铁,教我去超市买东西要扫码付钱,教我看着红绿灯过马路。
他甚至教我什么是“人人平等”。
这四个字在我那个时代是不存在的。
我从小就知道,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的,男人和女人之间更是如此。
我爹可以三妻四妾,我娘连说一个“不”字的资格都没有。
我大哥可以在外面花天酒地,大嫂若是多看别的男人一眼,就要被沉塘。
我从小学会的是顺从、忍耐、伺候人,我从来没想过,原来女人也可以和男人平起平坐,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婚姻叫“一夫一妻”,原来真的有男人愿意许下“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承诺。
靳南城说这些的时候,眼睛里有光。
他说:“阿遥,你现在是现代人了,你要记住,你不再是谁的附属品,你就是你自己。”
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很快。
不那种叫做“心动”的东西,在我腔里炸开了。
我知道自己爱上了他。
一个从古代穿越来的女人,爱上了一个教她重新认识世界的男人。
我们在一起的过程很慢。
他太君子了,君子到我主动牵他的手,他都会红了耳朵把手抽回去,说“宋言遥,你要搞清楚,这不是你那个时代,现代男女交往是有步骤的”。
我问他什么步骤,他说要约会、要确定关系、要见家长、要订婚、最后才能结婚。
我说那我们现在是什么步骤,他说:“还在第一阶段,我在追你。”
他说他在追我。
一个男人说要追你,而你也喜欢他,这世上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吗?
我用了三年时间,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原始人”,变成了一个勉强合格的现代人。
三年里,靳南城教会了我所有东西,唯独有一件事他没有教——
他从来没有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人,叫做“伪君子”。
我们是在我二十七岁那年结婚的。
结婚前夜,我问他:“靳南城,你确定吗?你确定要娶一个从古代穿越来的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的女人?”
他握着我的手,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宋言遥,我靳南城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一生一世,一双人。”
我哭了。
我在那个时代活了二十四年,从来没有人为我许下过这样的承诺。
我的父亲不会,我的兄弟不会,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
可靳南城说了,他说得那么真诚,那么笃定,仿佛这就是天底下最不容置疑的事实。
我嫁给了他。
婚后的子,最初是甜的。
虽然也有磕磕绊绊,但总体来说是幸福的。
我学着做饭,他虽然嘴上说一般,但每次都能吃三碗。
我学着打理家务,把家里收拾得净净。
他教我读书,教我写文章,甚至帮我弄到了一个成人教育的文凭。
我像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在他的牵引下一步步往前走,我以为这条路的终点是白头偕老。
女儿可儿的出生,让这个家更圆满了。
可儿长得像他,眉眼精致,小小年纪就透着一股聪明劲儿。
我宠她,宠得没边儿了。
我那个时代的教育理念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可我不想那样对我的女儿,我想给她所有的爱,让她在一个充满温暖的环境里长大。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宠得太过了,可儿从小就有主意,而且主意很正。
她要的东西必须得到,她不愿意做的事谁劝都没用。
靳南城说我太惯着她了,我不以为然,我说女儿嘛,娇养一点怎么了。
现在想想,我确实是娇养了。
娇养到她六岁的时候,就能对一个外人说出“你管这管那,我讨厌你”这种话。
那个外人,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