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民纪事
强烈推荐热门都市日常小说《任民纪事》,这本小说的男女主角是任民沈夜雨,著作者是m1x519。天亮了。不是那种被太阳叫醒的亮,是那种——夜自己累了、倦了、撑不住了,闭上眼睛,光就从缝隙里漏了进来。南城看守所的铁门还是关着的,但铁门后面的院子里,有人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炊事员在切菜,菜刀落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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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不是那种被太阳叫醒的亮,是那种——夜自己累了、倦了、撑不住了,闭上眼睛,光就从缝隙里漏了进来。南城看守所的铁门还是关着的,但铁门后面的院子里,有人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炊事员在切菜,菜刀落在案板上,当当当,像一首没有谱子的歌。清洁工在扫地,扫帚在地上沙沙地响,像一条蛇在爬。狱警在巡逻,脚步声很轻,但很稳,像一台永远不会停摆的钟。
裴九坐在监室里,背靠着墙,面前是一碗白粥。粥是热的,冒着白气,白气在灯光下飘散,像一缕魂。他没有喝。他在看墙上刻的字。这间监室住过很多人,有的人留下了名字,有的人留下了一句话,有的人什么都没有留下。墙上的字密密麻麻,有的深,有的浅,有的工整,有的潦草。有一行字刻得很深,像是用了很大的力气:“活着出去。”裴九看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活着出去。他出不去了。他知道。
他端起碗,喝了一口粥。粥很烫,烫得他舌头发麻,但他没有吐出来。他咽了下去,从喉咙烫到胃,烫得他眼睛红了。不是烫的,是想的。他想起了女儿小时候,生病了,不想吃饭,他端着碗,一勺一勺地喂她。她说“爸爸,苦”,他说“不苦,吃了药就好了”。她吃了,皱着眉头,像一只吃了苦瓜的小猫。他笑了。他很少笑,但那天他笑了。他笑的时候,女儿也笑了。她说“爸爸笑起来好看”,他说“那爸爸以后多笑”。他没有做到。他以后没有笑过。
裴九放下碗,从枕头下面拿出一张纸。纸是皱的,边角卷了,上面写着一首歌。不是他写的,是他女儿写的。裴念小时候写的,保姆从她房间里找到的,寄到监狱来的。他不知道保姆怎么知道他在这里,也许是看了新闻,也许是有人告诉她的。他把纸展开,看着上面的字。字歪歪扭扭的,像刚学会走路的孩子,但每一个字都很用力,像是在跟什么人较劲。
“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我种了一颗向葵,它发芽了。它长得很慢,但它每天都在长。我在等它开花。我也在等你回来。”
裴九的眼泪掉了下来。他闭上眼睛,把纸贴在口。纸是凉的,凉的像一块冰。但他的心是热的,热的像一团火。冰和火碰在一起,化成了水。水从他的眼睛里流出来,咸的,苦的,像海。
他睁开眼睛,拿起笔。笔是狱警借给他的,黑色的,圆珠笔,笔帽上有一个小缺口。他在纸的背面写了一行字,字写得很慢,很用力,像是在刻碑。
“念念,爸爸回不来了。但爸爸爱你。永远爱你。”
他把纸折好,放进口袋。然后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敲了三下门。门上的小窗开了,露出一双眼睛。
“什么事?”
“我要见我的律师。”
“现在?”
“现在。”
上午八点,南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会见室。
房间不大,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扇窗户。窗户上焊着铁栅栏,铁栅栏是银色的,在阳光下闪着光,像一把把竖着的刀。林晚坐在椅子上,面前是一杯水。水是凉的,她没有喝。她在等一个人。
门开了。裴九走进来,穿着橙色的囚服,手上戴着手铐,脚上戴着脚镣。他的头发还是梳得一丝不苟,但他的脸色比昨天更白了,白得像一张纸。他坐在林晚对面,把手放在桌上。手铐碰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叮,像风铃。
“林律师。”
“裴九。”
“我想求你一件事。”
林晚看着他,看了很久。她看到了他眼睛里的光,那种光,不是希望,不是恐惧,是一种——最后的请求。
“你说。”
“我女儿在温哥华。煤气镇,城南道,一家叫‘花语’的花店。她每天早上八点,在门口摆一桶向葵。你能不能帮我——去看她一眼?”
林晚的手抖了一下。“去看她一眼?”
“对。远远地看一眼就行。不要让她知道。不要告诉她我是谁。你就看看她,看看她过得好不好。然后回来告诉我。”
林晚沉默了一会儿。“裴九,你知道你女儿长什么样吗?”
“知道。我有一张照片。在我律师那里——不,在我保险箱里。保险箱的密码是她的生。你能不能帮我把照片拿出来?”
“好。”
裴九从口袋里掏出那张纸,递给林晚。纸是皱的,边角卷了,正面是女儿的字,背面是他写的字。林晚接过纸,展开,看到了那行字——“念念,爸爸回不来了。但爸爸爱你。永远爱你。”她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她是律师,不能在当事人面前哭。
“林律师,谢谢你。”
“不用谢。这是我的工作。”
裴九站起来,脚镣哗啦一声响。他转过身,走了两步,停下来,没有回头。
“林律师,我女儿喜欢向葵。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向葵的花语是——沉默的爱。我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我爱你’。但我爱她。我一直爱她。”
他走了。铁门关上了。
林晚坐在椅子上,手里握着那张纸,看着那扇关着的门。她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她的父亲也是一个沉默的人,很少说话,很少笑,很少表达。但他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倒一杯温水,放在她的床头。她从来没有说过谢谢。她以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后来她父亲死了,她才知道,那杯温水,是他爱她的方式。她哭了。她哭得没有声音,但眼泪一滴一滴地落在纸上,把那行字洇湿了——“念念,爸爸回不来了。但爸爸爱你。永远爱你。”
她站起来,走出了会见室。走廊很长,灯是白的,白得发青。她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荡,一下,一下,像心跳。她走到走廊尽头,推开窗户,早晨的空气涌进来,凉的,带着泥土的味道。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吐出来。
“裴九,”她轻声说,“我会去的。去看你女儿。”
上午九点,南城,城南,“任你行”书店。
方晴坐在后院的小房间里,面前摊着一张试卷。数学,期中考试。她做了四十分钟,还有二十分钟交卷。她做了六道题,还有四道没做。她的手在发抖,不是怕,是紧张。她从来没有在城市里的学校考过试。她不知道试卷难不难,不知道时间够不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考好。但她知道一件事——她要考好。她答应过她哥,要考大学,要当医生。她不能让她哥失望。
她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做题。第七题,一元二次方程。她看了一遍题目,又看了一遍,再看了一遍。她看懂了。她拿起笔,在草稿纸上写下了公式。x = [-b ± √(b²-4ac)] / 2a。她算了三遍,得到了两个答案。她选了那个正的。第八题,几何。三角形ABC,角A等于角B,边AB等于边AC。求证:三角形ABC是等腰三角形。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太简单了。角A等于角B,边AB等于边AC,这本身就是等腰三角形。她写了一行字:“因为角A等于角B,所以边AC等于边BC。又因为边AB等于边AC,所以边AB等于边BC。因此,三角形ABC是等边三角形。”她写完了,放下笔,看了看时间。还有五分钟。她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错误。她合上试卷,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窗外有一棵梧桐树,树叶黄了,落了几片,在地上铺了一层金色的地毯。
她想起了她哥。方远最喜欢秋天。他说秋天不冷不热,适合跑步。他每天早上六点起来跑步,跑五公里,风雨无阻。她问他跑不跑得动,他说“跑得动,再跑十年都没问题”。他没有跑十年。他跑了五年,就跑了。跑到了天上。
方晴的眼泪掉了下来。她没有擦,让眼泪流,流过脸颊,滴在试卷上。她不想哭,但她忍不住。她想她哥了。很想,很想。
监考老师走过来,是一个年轻的女人,戴着眼镜,看起来很温柔。她看到方晴哭了,蹲下来,轻声问:“同学,你怎么了?”
“没事。”方晴擦了擦眼泪。“我想我哥了。”
监考老师没有追问。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方晴。方晴抽了一张,擦了擦脸。纸巾是香的,有茉莉花的味道。
“谢谢你,老师。”
“不用谢。好好考试。你哥会为你骄傲的。”
方晴点了点头。她拿起笔,继续检查试卷。手不抖了。
上午十点,南城,城西,老鬼的汽车修理厂。
陈曦站在举升机下面,手里拿着一把扳手,正在换一辆本田的发动机。他的手上沾满了油污,指甲缝里全是黑的,但他的动作很快,很准,像一台精密的机器。老鬼站在旁边,嘴里叼着一烟,点着了。他的眼睛看着陈曦的手,看着那把扳手,看着那个发动机。
“陈曦,你学得很快。”
“老鬼叔教得好。”
“不是我教得好。是你用心。”
陈曦没有说话。他把最后一个螺丝拧紧,放下扳手,从车底滑出来。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走到水龙头前,洗了手。水是凉的,冲在手上,很舒服。他关了水龙头,抬起头,看着天空。天空很蓝,蓝得像一块被洗过的布,没有一丝云。
“老鬼叔。”
“嗯。”
“我想去一趟温哥华。”
老鬼的手停了一下。“温哥华?去什么?”
“去看裴九的女儿。裴念。”
老鬼看着他,看了很久。“为什么?”
“因为我爸救了她。我想看看她。看看她长什么样,看看她过得好不好。回来告诉我爸。”
老鬼把烟掐灭了。他把烟头扔进垃圾桶,走到陈曦面前,看着他的眼睛。
“陈曦,你知道裴念在温哥华哪里吗?”
“知道。煤气镇,城南道,一家叫‘花语’的花店。”
“你怎么知道的?”
“任先生告诉我的。”
老鬼沉默了一会儿。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老板,陈曦想去温哥华看裴念。”
电话那头,任民沉默了一会儿。“让他去。但要有个人陪他。”
“我陪他去。”
“好。什么时候走?”
“明天。”
“注意安全。判官还没有抓到。”
“我知道。”
老鬼挂了电话,看着陈曦。“明天走。今晚收拾东西。”
陈曦点了点头。他转过身,走进修理厂,拿起扳手,继续活。他的手没有抖。
上午十一点,南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
走廊很长,灯是白的,白得发青。空气里有消毒水的味道,还有另一种味道——味,是婴儿的味道。沈夜雨坐在长椅上,手里拿着一本育儿书,翻到第三章。她的肚子还是平的,但她的心里,有一个小小的、圆圆的东西,在慢慢地长大。
任民坐在她旁边,手里拿着一杯温水。水是温的,他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他的眼睛看着走廊的尽头,那里有一扇门,门上写着“B超室”。门关着,里面有人在喊名字。
“沈夜雨。”
沈夜雨站起来,拉着任民的手。她的手很凉,凉得像一块冰。他的手很暖,暖得像冬天的炉火。
“别怕。”他说。
“我没怕。”
“你的手在抖。”
“那是冷。”
“空调没开。”
沈夜雨看了他一眼。“任平生,你话太多了。”
任民闭上了嘴。但他笑了。他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两个月牙。
他们走进B超室。房间不大,一张床,一台机器,一个医生。医生是一个中年女人,短发,戴着眼镜,看起来很和蔼。她叫王静,是妇产科的老医生,了二十多年,接生了上千个孩子。
“躺下。”王静指了指床。
沈夜雨躺下去,衣服撩起来,露出肚子。肚子还是平的,但王静的手按上去,感觉到了一个小小的、硬硬的东西。
“几周了?”
“五周。”
“第一次做B超?”
“嗯。”
王静拿起探头,涂上耦合剂,放在沈夜雨的肚子上。探头在肚子上滑来滑去,像一条鱼在水里游。屏幕上出现了黑白画面,模糊的,像一张没有洗好的照片。
“看到了吗?”王静指着屏幕上的一个小白点。“那就是你们的宝宝。”
沈夜雨看着那个小白点,看了很久。很小,很小,小得像一粒米。但它在动,一下,一下,一下。那是心跳。
“任平生,你看到了吗?”
“看到了。”
“它好小。”
“嗯。但它会长大。”
沈夜雨的眼泪掉了下来。她没有擦,让眼泪流,流过脸颊,滴在枕头上。王静递给她一张纸巾,她接过,擦了擦脸。
“别哭。怀孕期间情绪波动大,正常。但要控制,不要大喜大悲。”
“好。”
王静打印了一张B超照片,递给沈夜雨。照片上是一个模糊的小白点,下面有一行字:“孕五周,胎心可见。”沈夜雨拿着照片,手在发抖。她看着那个小白点,看了很久。然后她把照片贴在口,闭上了眼睛。
“宝宝,”她轻声说,“妈妈看到你了。”
任民看着她,看着那张照片,看着那个小白点。他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他伸出手,握住了沈夜雨的手。
“夜雨。”
“嗯。”
“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给我一个家。”
沈夜雨睁开眼睛,看着他。她的眼睛里有泪,有光,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像是幸福,又像是不敢相信的幸福。
“任平生,我们真的有一个家了。”
“真的。”
“不会散?”
“不会。打死都不散。”
她笑了。笑着笑着,又哭了。他伸出手,擦掉了她的眼泪。
“别哭了。哭了不好看。”
“我不怕。反正你跑不掉了。”
“不跑。这辈子都不跑。”
中午十二点,南城,城南,“任你行”书店。
方晴从学校回来了。她背着粉红色的书包,走进书店,看到任民和沈夜雨坐在藤椅上,两个人头靠着头,看着一张照片。她走过去,看到了那张B超照片。一个小白点。
“任叔叔,这是宝宝吗?”
“是。”
“好小。”
“嗯。但它会变大。”
方晴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照片。她的手很轻,轻得像一片落叶。
“任叔叔,我能给宝宝起个小名吗?”
“什么小名?”
“小太阳。”
“为什么叫小太阳?”
“因为太阳很暖。我希望宝宝像太阳一样,暖暖的,亮亮的。”
任民看着她,看了很久。“好。就叫小太阳。”
方晴笑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像两个月牙,像裴九女儿照片上的笑,像所有被爱着的人的笑。
沈夜雨拉过方晴,让她坐在旁边。她从抽屉里拿出一件小毛衣——粉红色的,织好了,叠得整整齐齐。
“方晴,这是你织的那件。”
方晴接过毛衣,看了很久。她织的那件,很丑,针脚不齐,有的地方松,有的地方紧。但沈夜雨把它叠得很好,像是很珍惜的样子。
“嫂子,这件不好看。”
“好看。我觉得好看。”
“你骗人。”
“没有骗人。这是宝宝收到的第一件礼物。等他长大了,我会告诉他,这是他姑姑织的。”
方晴的眼泪掉了下来。她没有擦,让眼泪流,流过脸颊,滴在毛衣上。
“嫂子。”
“嗯。”
“我能抱抱你吗?”
“能。”
方晴抱住了沈夜雨。她把脸埋在沈夜雨的肩窝里,哭得浑身发抖。沈夜雨抱着她,手在她的背上轻轻地拍着,一下,一下,像在哄一个做了噩梦的孩子。
任民看着她们,没有说话。他站起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户。中午的风涌进来,凉的,带着饭菜的香味。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他听到了一个声音——不是从外面传来的,是从心里传来的。是笑声。方晴的笑声。她哭了,也笑了。哭着笑,笑着哭,像一场太阳雨。
下午一点,南城,市公安局,会议室。
韩江坐在主位,面前摊着厚厚的卷宗。他的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青黑,像两块淤青。他已经连续工作四十八个小时没有合眼了。不是不困,是不敢睡。长夜集团的七个人,抓了四个,还有三个在逃——影子、寡妇、判官。影子在香港,寡妇在海上,判官——判官还在南城。有人昨天在法院门口看到了他,穿着黑色的卫衣,站在人群的最后面。他没有动手。他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动手,但他没有动手。
马骏坐在他旁边,手里拿着一杯咖啡。咖啡是热的,冒着白气。他喝了一口,苦的,烫的,但他的眉头没有皱。
“韩队,香港那边来消息了。影子可能在中环的一栋写字楼里。但不确定。”
“不确定?”
“对。监控拍到了一个影子——不是真的影子,是他的影子。他在中环的一栋写字楼里出现了三秒钟,然后消失了。”
“三秒钟?”
“三秒钟。”
韩江沉默了一会儿。“通知香港警方,协助搜查。”
“是。”
“寡妇呢?”
“她的船在南中国海被发现了。但船上没有人。她可能在中途换了船。”
“换了什么船?”
“不知道。可能是渔船,可能是货船,可能是游艇。”
韩江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他的脑子里在飞快地转。影子在香港,寡妇在海上,判官在南城。三个人,三个方向,三条线。每一条线都要追,每一条线都不能断。他只有一个脑子,一双手,一双脚。他追了十五年,追到了裴九,追到了长夜集团,追到了这七个人。他不能停。停了,师父就白死了。
他睁开眼睛。
“判官呢?”
“判官——没有人知道他在哪。他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又无处可寻。”
“他不会消失。他一定会再出现。”
“为什么?”
“因为他觉得任平生有罪。”
马骏沉默了一会儿。“韩队,我们要不要加强任平生的保护?”
“不用。任平生自己会保护自己。”
“为什么?”
“因为他是一个不会死的人。”
韩江站起来,走到窗边,推开窗户。下午的阳光涌进来,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他眯起了眼睛。
“马骏。”
“在。”
“今天是个好天。”
“是。今天是个好天。”
“走吧。还有很多事要做。”
“去哪?”
“去抓人。影子、寡妇、判官。一个一个抓。抓不到,就一直抓。”
韩江拿起外套,走出了会议室。马骏跟在后面。走廊很长,灯是白的,白得发青。两个人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荡,一下,一下,像心跳。
下午两点,南城,城南,老鬼的汽车修理厂。
陈曦在收拾行李。一个背包,几件衣服,一本护照,一张机票。机票是明天上午十点的,南城飞温哥华,经上海转机,全程十四个小时。他从来没有出过国,从来没有坐过这么久的飞机。他的手在抖,不是怕,是激动。他要去看裴念。那个他爸救了的女孩。
老鬼站在旁边,嘴里叼着一烟,没有点。他看着陈曦把衣服叠好,放进背包,拉上拉链。
“陈曦。”
“嗯。”
“到了温哥华,不要一个人行动。跟着我。”
“好。”
“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去陌生的地方。”
“老鬼叔,我又不是小孩。”
“你就是小孩。你才二十三岁。”
陈曦笑了。他笑的时候,露出两颗虎牙,看起来很年轻,像一个大学生。
“老鬼叔,你见过裴念吗?”
“没有。”
“你说她长什么样?”
“不知道。但应该像她爸。”
“裴九长什么样?”
老鬼想了想。“瘦,高,戴眼镜,看起来很斯文。不像坏人。”
“坏人不像坏人。”
“对。坏人不像坏人。所以你要小心。”
陈曦点了点头。他把背包放在床上,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窗外是修理厂的院子,院子里停着几辆车,一辆黑色的奥迪,一辆白色的丰田,一辆破旧的面包车。阳光照在车上,照在地上,照在油污上。他忽然想起了他爸。他爸也喜欢看窗外。在医院办公室的窗前,看着外面的街道,看着行人,看着车流。他爸说:“曦曦,你看那些人,他们都有自己的故事。”他说:“爸,你怎么知道?”他爸说:“因为每个人都是一本书。”
陈曦的眼泪掉了下来。他没有擦,让眼泪流,流过脸颊,滴在窗台上。
“爸,”他轻声说,“我去看那个女孩了。你救的那个。我会帮你看看她。看看她过得好不好。”
风吹过,窗外的树叶沙沙地响,像是在回应他。
下午三点,南城,城南,任小禾的安全屋。
任小禾站在窗前,手里拿着对讲机。她的眼睛看着窗外,窗外是老巷子,老巷子里有人在晒被子,有人在打麻将,有人在遛鸟。一切都很平常。但她的眉头皱着,像一把拧紧了弦的弓。
“哥,判官还没有消息。”
“我知道。”对讲机里传来任民的声音。
“你不怕?”
“怕。”
“那你为什么不躲?”
“躲不了。他会找到我。不管我躲到哪里。”
任小禾沉默了一会儿。“哥,我给你写了一首歌。”
任民愣了一下。“你写歌?”
“嗯。昨天写的。不好听。但我想唱给你听。”
“你唱。”
任小禾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声音很轻,很柔,像风吹过湖面,像雨打在荷叶上,像雪落在梅花上。
“哥,你走的时候,我没有哭。你说,小禾不哭,哥会回来。我等了五年,等了五年,等到头发白了,等到眼睛花了,等到心都老了。你终于回来了。你说,小禾,哥回来了。我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哥,你以后不要再走了。不要让我再等五年。”
她唱完了。对讲机里没有声音。
“哥?”
“我在。”
“好听吗?”
“好听。”
“骗人。我跑调了。”
“跑调也好听。”
任小禾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掉了下来。她没有擦,让眼泪流,流过脸颊,滴在对讲机上。
“哥。”
“嗯。”
“你以后不要再走了。”
“好。不走了。”
“说话算话?”
“说话算话。”
任小禾放下对讲机,靠在墙上,闭上了眼睛。她想起了小时候,哥哥拉着她的手,走在回家的路上。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个大人和一个小人。她说“哥哥,你以后会不会不要我”,他说“不会,哥永远不会不要你”。他没有不要她。他消失了五年,但不是不要她。他是为了保护她。她知道的。她一直知道。
下午四点,南城,城南,“任你行”书店。
来了一个客人。不是普通的客人,是一个年轻的女人,二十七八岁,长发,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手里拿着一束向葵。她走进书店,看了一眼书架,看了一眼藤椅,看了一眼坐在藤椅上的人。
“你好,请问这里是‘任你行’书店吗?”
“是。”任民站起来。
“我叫林晚。是裴九的律师。”
任民的手停了一下。“裴九的律师?”
“对。他让我去看他女儿。裴念。在温哥华。”林晚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任民。照片上是一个女孩,长头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海边,笑得很开心。和走廊里那些照片上的女孩,一模一样。
“这是裴念。裴九的女儿。”
任民接过照片,看了很久。“你要去温哥华?”
“明天。”
“一个人?”
“一个人。”
任民看着她,看了很久。“林律师,你知道判官还在逃吗?”
“知道。”
“你不怕?”
“怕。但有人比我更需要我。”
任民把照片还给她。“林律师,你到了温哥华,小心。”
“我会的。”林晚把照片收好,转身走了。走到门口,停下来,没有回头。
“任先生,裴九让我跟你说一句话。”
“什么话?”
“他说——‘谢谢你。谢谢你让我知道,我女儿还活着。’”
她走了。白色的连衣裙在阳光下闪了一下,像一朵云,飘走了。
沈夜雨从里屋走出来,站在任民身后。
“任平生。”
“嗯。”
“裴九的女儿会知道真相吗?”
“不知道。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各有各的苦。”
“如果你是裴九,你会怎么做?”
“我会去看她。远远地看一眼。不让她知道。然后走。”
“为什么?”
“因为有些爱,不需要她知道。”
沈夜雨抱住了他。她把脸贴在他背上,眼泪浸湿了他的衣服。
“任平生。”
“嗯。”
“你以后也会这样吗?远远地看着我,不让我知道?”
任民转过身,捧着她的脸,看着她泪流满面的样子。
“不会。我会在你身边。每天。每时。每刻。”
“说话算话?”
“说话算话。”
她笑了。笑着笑着,踮起脚,吻了他。
下午五点,南城,城东,一个废弃的教堂。
判官坐在长椅上,面前是那幅壁画——耶稣受难。颜料脱落了一大半,耶稣的脸只剩下一只眼睛,看着前方,空洞的,悲伤的。他的手放在膝盖上,手里没有刀。刀放在旁边的长椅上,唐刀,直刃,窄锋,刀柄上缠着黑色的绳。
他在想一件事。他在想裴九。裴九说“不要让她知道,她爸爸是一个坏人”。他在想自己的父亲。他的父亲也是一个坏人。他的父亲从来没有说过“对不起”。他的父亲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他的父亲只会,只会骂人,只会喝酒。他恨他父亲。他恨了三十年。他以为他会一直恨下去。但今天,他不想恨了。恨一个人,太累了。
他站起来,拿起刀。刀锋在阳光下闪着光,像一道闪电。他走到壁画前面,看着耶稣那只眼睛。
“耶稣,”他说,“你说,我该不该任平生?”
耶稣没有回答。壁画是死的,画是死的,颜料是死的。但判官觉得,那只眼睛动了一下。不是真的动,是心里的动。他觉得那只眼睛在说——“不”。
他低下头,看着手里的刀。刀很重,很沉,像一块铁。他握了很久,握到手指发白,握到青筋暴起,握到手心出汗。然后他松开了手。刀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叮,像风铃。
他转身,走了。走出教堂,走进阳光里。阳光很亮,亮得他眯起了眼睛。他抬起头,看着天空。天空很蓝,蓝得像一块被洗过的布,没有一丝云。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吐出来。
“爸,”他轻声说,“我不恨你了。”
他走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下午六点,南城,城南,“任你行”书店。
方晴坐在后院的小房间里,面前摊着那张数学试卷。试卷发下来了,九十二分。她考了九十二分。全班第三。她看着那个分数,看了很久。然后她拿起笔,在试卷的右上角写了一行字:“哥,我考了九十二分。全班第三。你高兴吗?”
她放下笔,把试卷贴在口。纸是凉的,凉的像一块冰。但她的心是热的,热的像一团火。
门被敲了两下。
“进来。”她说。
沈夜雨走进来,手里端着一碗汤。汤是银耳莲子汤,甜的,热的,冒着白气。
“方晴,喝汤。”
“谢谢嫂子。”方晴接过碗,喝了一口。甜的,很好喝。
“试卷发下来了?”
“嗯。九十二分。全班第三。”
沈夜雨接过试卷,看着那个分数,看了很久。她的眼眶红了,但没有哭。
“方晴,你哥会高兴的。”
“真的?”
“真的。你哥在天上看着你。他看到你考了九十二分,一定在笑。”
方晴抬起头,看着天花板。天花板是白色的,有一道裂缝,从这头裂到那头,像一条河。她看着她哥。她在心里看着她哥。她哥穿着军装,站在河边,笑着看着她。
“哥,”她轻声说,“我会努力的。我会考上大学,会当医生。你等着我。”
风吹过,窗外的树叶沙沙地响,像是在回应她。
晚上七点,南城,城南,老鬼的汽车修理厂。
陈曦坐在举升机下面,手里拿着扳手,正在换最后一辆车的刹车片。他明天要走了,他想把今天的工作做完。他的手很稳,很快,像一台精密的机器。老鬼站在旁边,嘴里叼着一烟,点着了。他的眼睛看着陈曦的手,看着那把扳手,看着那个刹车片。
“陈曦。”
“嗯。”
“到了温哥华,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帮我买一束花。向葵。放在裴念的花店门口。”
“为什么?”
“因为我欠裴九一条命。”
陈曦的手停了一下。“老鬼叔,你欠裴九?”
“五年前,我被人追。是裴九救了我。他把我藏在他的安全屋里,藏了三个月。等我伤好了,他给我买了机票,送我去香港。他说,‘鬼手,你欠我一条命。我不要你还。你活着,就是还了。’”
陈曦看着他,看了很久。“老鬼叔,你恨裴九吗?”
“不恨。他救了我。但他害了很多人。该恨的人,恨他。该救的人,救他。一码归一码。”
陈曦点了点头。他低下头,继续换刹车片。手没有抖。
晚上八点,南城,城南,“任你行”书店。
任民坐在藤椅上,手里拿着那把刻刀,面前是一块木头。他雕的不是蝴蝶,是一棵大树。大树的很深,枝很茂,叶子很多。他雕得很慢,很小心,一刀,一刀,一刀。木屑落在地上,像雪。
沈夜雨坐在他旁边,手里织着一件小毛衣。不是粉红色的,是蓝色的。她说,如果宝宝是男孩,就穿蓝色的。如果是女孩,就穿粉红色的。她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所以她织了两件。一件粉红,一件蓝。
“任平生。”
“嗯。”
“你说,宝宝会像谁?”
“像你。”
“为什么?”
“因为你好看。”
她笑了。她放下毛衣,靠在他肩膀上。
“任平生,我写了一首诗。”
“念给我听。”
她清了清嗓子,念了出来——
“夜很长,路很远,灯很暗。你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你回头看我,我笑了。你说,不怕,有我在。我说,不怕,因为你在。”
任民放下刻刀,看着她。
“夜雨。”
“嗯。”
“这首诗叫什么?”
“叫《不怕》。”
“好听。”
“骗人。我写得很烂。”
“不烂。很好。”
她看着他,看了很久。然后她低下头,在他嘴唇上落下一个吻。很轻,很软,像一片落叶,像一朵雪花,像一颗种子落进了土里。
窗外,月亮升起来了。不是弯月,不是满月,是新月。细细的,弯弯的,像一把镰刀。但这把镰刀不是用来割麦子的,是用来收割希望的。月光从窗户漏进来,落在地板上,落在藤椅上,落在两个人身上。他们的影子叠在一起,像一个。
任民拿起刻刀,继续雕那棵大树。沈夜雨靠在他肩膀上,闭上了眼睛。
大树雕好了。他把大树放在窗台上,月光照在大树上,银色的,闪闪发光,像一棵真的树,在风里摇动。但它不会摇。它是木头的。木头的树,不会摇,但也不会倒。
就像他们的家。
晚上九点,南城,城东,一个出租屋。
判官坐在床上,面前是一张桌子。桌上放着一把刀,一张纸,一支笔。他拿起笔,在纸上写了一行字。字写得很慢,很用力,像是在刻碑。
“我走了。不要找我。”
他把纸折好,放在桌上。然后他站起来,拿起刀,进腰间的刀鞘。他走到门口,回过头,看了一眼这间屋子。屋子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他住了三个月。他没有朋友,没有家人,没有牵挂。他只有一把刀,一条命。
他推开门,走了出去。走廊很长,灯是白的,白得发青。他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荡,一下,一下,像心跳。他走到走廊尽头,推开楼梯间的门,走了下去。楼梯很窄,灯是声控的,他跺了一下脚,灯亮了,昏黄的,照着他的影子。他一步一步地往下走,脚步声在楼梯间里回荡,像一首没有人听过的歌。
他走出大楼,走进夜色。月亮很圆,很亮,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个巨人。他抬起头,看着月亮。月亮很圆,很亮,像一只眼睛。他觉得那只眼睛在看着他。不是审判,是注视。
他低下头,走了。没有方向,没有目的,没有终点。他只是走。一直走。走到走不动为止。
晚上十点,南城,城南,“任你行”书店。
方晴躺在床上,抱着那本《天龙八部》,翻到最后一页。最后一页写着四个字:“天龙八部”。她看了很久,然后合上书,放在枕头旁边。她闭上眼睛。她梦到了她哥。她哥穿着军装,站在一片向葵花田里,笑着看着她。
“晴晴,你考了九十二分?”
“嗯。全班第三。”
“好厉害。哥为你骄傲。”
“哥,你什么时候回来?”
“哥不回来了。哥在天上看着你。”
“那你看到我了吗?”
“看到了。每天都能看到。”
方晴哭了。她在梦里哭了。眼泪从闭着的眼睛里流出来,流过脸颊,滴在枕头上。
“哥,我想你。”
“哥也想你。”
“哥,你不要走。”
“哥不走。哥一直在。”
方晴伸出手,想去抓她哥的手。但她抓不到。她哥在很远的地方,很远,很远,远到像天上的星星。她抓不到。但她知道,他在。他一直都在。
晚上十一点,南城,城南,老鬼的汽车修理厂。
陈曦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天花板是白色的,有一道裂缝,从这头裂到那头,像一条河。他的手里握着那封信——他爸写给他的。他已经读了无数遍,每一遍都会哭。但他还是读。他怕忘了信里的每一个字。
他翻过身,把信放在枕头下面。他闭上眼睛。他想起了他爸的脸。他爸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有很多皱纹,像一把扇子。他爸不常笑,但每次笑,他都很开心。他觉得,他爸笑起来的时候,全世界都亮了。
“爸,”他轻声说,“我明天去看那个女孩了。你救的那个。我会帮你看看她。看看她过得好不好。回来告诉你。”
他闭上了眼睛。夜很长,但他不怕。因为明天,太阳会升起来。
凌晨零点,南城,城南,“任你行”书店。
任民没有睡。他坐在藤椅上,面前是一杯白开水。水凉了,他没有喝。他在等一个电话。手机响了。他接起来。
“任先生,我是韩江。判官消失了。”
“消失了?”
“对。他离开了他的出租屋。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不知道去了哪里。”
任民沉默了一会儿。“他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
“因为他想通了。”
“想通了什么?”
“想通了——恨一个人,太累了。”
韩江沉默了很久。“任先生,你觉得他还会人吗?”
“不会。”
“为什么?”
“因为他把刀留下了。”
电话挂了。任民把手机放在桌上,站起来,走到窗边。窗外,月亮很圆,很亮。他推开窗户,夜风涌进来,凉的,带着露水的味道。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地吐出来。
沈夜雨从里屋走出来,披着一件外套,走到他身后,抱住他。
“睡不着?”
“嗯。”
“在想什么?”
“在想判官。”
“判官怎么了?”
“他走了。把刀留下了。”
沈夜雨把脸贴在他背上。“任平生,你说,他会去哪?”
“不知道。也许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重新开始。”
“他能重新开始吗?”
“能。只要他想。”
沈夜雨抱紧了他。她把脸埋在他的背上,闭上了眼睛。
“任平生。”
“嗯。”
“我们也会重新开始吗?”
“我们已经开始了。”
“什么时候?”
“从你走进书店的那天起。”
她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掉了下来。
“任平生。”
“嗯。”
“我爱你。”
“我知道。”
“你知道?”
“从你在公交站台下对我笑的那天起,我就知道了。”
她踮起脚,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很轻,很轻,像风吹过湖面。
“任平生,我想给你生一个孩子。”
他转过身,看着她。月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睛很亮,像两颗星星。
“好。”他说。“生一个。不够就生两个。两个不够就生三个。”
她笑了。笑着笑着,抱住了他。
窗外,月亮慢慢地下沉。夜很深,但天快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