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我是盗梦工程师 · 闻风而动的猫 · 2026-07-09 22:38:13

朱明站在肥龙身后,目光死死锁着那本笔记本,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棕色封皮,A5大小,内页是规整的格子纸,边角微微磨损,和肥龙在现实中反复描述的模样分毫不差。那是承载着五千万比特币秘钥的载体,是他们此行唯一的目标。

肥龙的手悬在纸上,指尖带着工地磨出的薄茧,握着一支廉价的圆珠笔,一笔一划写得极慢。他的视线在电脑屏幕和笔记本之间来回切换,每抄完一个字符,都会停顿两秒,眯着眼核对一遍,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在守护什么稀世珍宝——十年前的他,或许还不懂这串乱码的价值,却本能地知道,这是能改变他命运的东西。

朱明屏住呼吸,目光黏在笔记本的字迹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记诵。那串秘钥很长,字母与数字交织,大小写错落,密密麻麻占了大半页,肥龙已经抄到末尾,只剩下最后三行。

就在这时,网吧的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一股裹挟着尘土和热浪的风涌了进来,打破了室内的沉闷。

朱明浑身一僵,下意识转头看去,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走了进来,穿着一件油腻发亮的黑色夹克,领口沾着饭渍,手里拎着一瓶没喝完的啤酒,瓶身凝着水珠,走路时脚步微晃,身上飘着淡淡的酒气。他扫了一眼网吧里熬夜打游戏的年轻人,目光很快定格在肥龙身上,语气带着几分熟稔的慵懒。

“小龙,又来了?”

肥龙抬起头,脸上露出一抹腼腆的笑,放下笔挠了挠头:“李哥,我就上一会儿,抄点东西,很快就走。”

朱明心里了然,这就是肥龙提过的网吧老板李哥。记忆里,李哥为人随和,知道肥龙打工不易,常让他赊账上网,偶尔还会递一烟,是肥龙在阳城最熟悉的陌生人。只是在肥龙的回忆里,李哥只是个模糊的背景,此刻却清晰得连脸上的皱纹都看得见——这就是潜意识的力量,它记下了所有被主人忽略的细节。

李哥走到肥龙身边,扫了眼电脑屏幕上简陋的比特币交易界面,又瞥了眼肥龙手里的笔记本,皱了皱眉:“又在捣鼓那个什么比特币?前几天就见你在查,这玩意儿能挣钱?我看就是些乱七八糟的乱码。”

“嗯,试试看。”肥龙低下头,声音带着几分不确定,却藏着一丝微弱的期待,“反正花不了多少钱,万一以后有用呢。”

李哥摇了摇头,显然不相信这东西能有出息,没再多问,转身走到收银台后,拉过一把破椅子坐下,打开旁边一台老旧的台式电视,球赛的解说声瞬间响起,驱散了几分网吧的寂静。

朱明站在原地,后背已经沁出一层薄汗,心跳快得像是要撞碎肋骨。他太清楚自己的处境——他是闯入者,是不属于这个梦境、不属于肥龙记忆的“异物”。肥龙的潜意识不会像电影里那样幻化出守卫主动攻击,但一个“不该出现的人”,随时可能引起它的警觉,轻则让肥龙产生怀疑,重则导致梦境崩塌,所有努力都将付诸东流。

果然,下一秒,李哥忽然抬起头,目光越过收银台,直直地落在朱明身上,眼神里带着几分警惕:“你谁啊?我怎么没见过你?不是这附近工地的吧?”

朱明的心猛地一沉,大脑飞速运转,手心瞬间冒出冷汗。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能慌,一旦露出破绽,就全完了。

与此同时,肥龙也转过头,看着朱明,眉头紧紧皱起,眼神里满是疑惑,语气带着明显的疏离:“你……我们认识吗?我怎么看着面生得很。”

朱明愣住了,心底泛起一阵涩意。他早该想到的,在第二层梦境里,肥龙忘记了自己在做梦,忘记了现实中的一切,忘记了他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在他的认知里,这就是十年前的阳城,他只是个普通的工地小工,而朱明,不过是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我……”朱明压下心底的波澜,语速放缓,尽量让语气显得自然,“我是新来的工友,昨天刚到工地,听他们说有个叫刘龙的工友经常来这儿上网,就过来看看,以后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肥龙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目光落在他身上洗得发白的工装外套上,没再多问,只是轻轻“哦”了一声,便转过头,继续低头抄写最后几行秘钥,指尖的动作比刚才更谨慎了。

李哥盯着朱明看了几秒,又扫了眼他身上的工装,没发现异常,便收回了目光,重新将注意力放在了电视的球赛上。

朱明暗暗松了口气,后背的冷汗已经浸湿了衣摆。他快步走到旁边的机位坐下,假装盯着电脑屏幕,手指胡乱地敲击着键盘,眼角的余光却始终锁着肥龙和那本笔记本,不敢有丝毫松懈。

几分钟后,肥龙终于写完了最后一个字符。他把笔记本举起来,凑到电脑屏幕前,逐字逐句核对了一遍,确认没有抄错,才小心翼翼地合上本子,塞进了随身的军绿色帆布包里。

朱明的目光牢牢盯着那个包——军绿色的布料已经有些褪色,肩带很长,拉链头断了一半,拉动时应该会发出卡顿的声响,这些细节,他都一一记在心里。

肥龙站起身,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跟李哥打了个招呼:“李哥,我走了,下次再来。”

“慢点走。”李哥头也没抬,挥了挥手。

肥龙转身走出网吧,脚步轻快,像是完成了一件大事,脸上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轻松。

朱明立刻跟了上去,保持着两三米的距离,既不太远,又不至于引起怀疑。他必须知道,肥龙会把笔记本藏在哪里——是工地宿舍,是出租屋,还是寄回了老家?这是他们唯一的机会。

外面是十年前的阳城街道,路面坑坑洼洼,布满了碎石子,两边是低矮的平房和破旧的楼房,电线杆上贴满了招工、治病的小广告,风一吹,纸片便哗哗作响。空气里弥漫着路边烧烤摊的焦香,混着汽车尾气的刺鼻味道,呛得人微微皱眉,却无比真实——这些细节,肥龙从来没跟他提过,他记不住,可他的潜意识,却一字不落地存了下来。

肥龙走在前面,脚步轻快,偶尔会踢一下路边的小石子,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歌。朱明跟在后面,目光紧紧锁着他肩上的帆布包,不敢有丝毫分心。

大约走了十分钟,肥龙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巷子。巷子很窄,只能容两个人并排通过,两边是老式的筒子楼,墙壁上爬满了青苔,地上积着雨后的水渍,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空气中飘着一股湿的霉味。

肥龙走进巷子深处的一栋筒子楼,顺着斑驳的楼梯往上走,朱明紧随其后,脚步放得极轻,尽量不发出声音。

三楼,左边那扇门。肥龙掏出钥匙,进锁孔,轻轻转动了一下,“咔哒”一声,门开了。他没有立刻进去,而是回头扫了一眼巷子,确认没人,才迈步走了进去,门没有关严,留了一道缝隙。

朱明悄悄凑过去,从门缝里往里看。

那是一间很小的房间,不足十平米,一张单人床靠着墙,床上铺着洗得发白的床单,一张掉漆的木桌放在房间中央,桌上摆着一台老旧的收音机,旁边还有一个豁口的搪瓷缸。墙上贴着一张泛黄的《古惑仔》海报,海报边角卷起,透着几分年代感。

肥龙把帆布包放在桌上,拉开那半截拉链,小心翼翼地掏出那个棕色笔记本。他翻开本子,又看了一遍抄好的秘钥,嘴角微微上扬,像是在欣赏自己的杰作,随后合上本子,拉开桌子左边的第一个抽屉,把笔记本放了进去,轻轻关上抽屉,还按了按,确认放稳了。

朱明牢牢记住了那个抽屉的位置,心脏不由得狂跳起来——找到了,笔记本暂时安全了。但他也清楚,这只是暂时的,肥龙随时可能把它转移,或者被其他人发现,他必须尽快找到机会,看清秘钥的完整内容。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朱明猛地转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提着一篮子菜,从楼下慢慢走上来,她的目光落在朱明身上,带着几分警惕和疑惑,语气生硬地问道:“你找谁?在这儿鬼鬼祟祟的什么?”

朱明心里一紧,刚想开口解释,房间里的肥龙已经听见了声音,推门走了出来。

他看见朱明,脸上露出明显的诧异,皱着眉问道:“你怎么跟到这儿来了?我不是说我一会儿就回工地吗?”

朱明的大脑飞速运转,瞬间想出了一个合理的解释,语气尽量显得自然:“工头让我来看看你,说今天工期紧,人手不够,问你今天还去不去工地,要是不去,就再找个人顶替。”

肥龙皱了皱眉,语气带着几分不耐烦,却又透着无奈:“我不是请了假吗?这几天手头有点事,想忙完再回去。”

“工头也没办法,实在没人了。”朱明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尽量让理由显得无懈可击。

肥龙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房间,眼神里带着几分犹豫,似乎在担心笔记本的安全,片刻后,他转身走进房间,很快又走了出来,顺手锁上了门,钥匙塞进了口袋。

“走吧,回去活。”

朱明跟着他下楼,心里暗暗盘算着——笔记本在抽屉里,暂时安全,但肥龙一直跟在他身边,没有单独行动的机会,想要看清秘钥,必须找个借口脱身。

两个人走到巷口,肥龙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目光紧紧盯着朱明,语气带着几分怀疑:“你是新来的?我怎么没在工地见过你?”

“嗯,昨天刚到,还没来得及跟大家熟悉。”朱明心里一紧,脸上却不动声色。

“哪个工地的?”肥龙又问,眼神里的怀疑更浓了。

“阳城三建,跟你一个工地。”朱明语气笃定,没有丝毫慌乱。

肥龙盯着他看了几秒,似乎没发现破绽,才点了点头,没再追问,转身继续往前走。

朱明跟在他身后,悄悄把手伸进口袋,摸到了那枚硬币——正面朝上,边缘有一个缺口,和他进入梦境时的模样一模一样。

一切正常,他还保持着清醒,没有被梦境同化。

但他也清楚,时间不多了。第一层梦境里,苏姐应该已经在准备放音乐了,一旦《友谊地久天长》的旋律响起,就意味着现实中的药效快过了,他们必须尽快醒来。

他必须在音乐响起之前,看清那串秘钥的完整内容。

(第四章完)

第五章 跟踪

朱明站在网吧门口,看着肥龙的身影消失在巷口,没有立刻跟上去。

他很清楚,在第二层梦境里,肥龙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在做梦,忘记了现实中的一切,在他的认知里,这就是十年前的阳城,他只是个普通的工地小工,刚在网吧里抄完关乎自己未来的比特币秘钥。

而朱明,只是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若是跟得太紧,必然会引起肥龙潜意识的警觉——它不会幻化出电影里的武装分子,但很可能让肥龙突然“想起”有别的事要做,改变路线,甚至把笔记本转移到他找不到的地方,那样一来,他们所有的努力都将白费。

他必须保持距离,像一个真正的路人,不动声色地跟着。

肥龙走在前面,脚步轻快,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T恤,军绿色帆布包斜挎在肩上,那半截断裂的拉链头随着他的脚步轻轻晃动。他偶尔会抬头看一眼路边的小广告,嘴角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期待,大概是在憧憬着比特币能给他带来的改变。

阳城的街道,比朱明想象中还要破旧。路面坑坑洼洼,布满了裂痕和碎石,偶尔有汽车驶过,溅起一串尘土;两边的楼房低矮破旧,墙壁斑驳,窗户上的玻璃有的破碎,有的用塑料布封着;电线杆上贴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广告,层层叠叠,遮住了原本的墙面;空气里弥漫着路边烧烤摊的焦香,混着汽车尾气的刺鼻味道,还有一股淡淡的尘土味,真实得让人恍惚——这些细节,肥龙从来没跟他提过,他记不住,可他的潜意识,却把这一切都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朱明悄悄把手伸进口袋,摸到了那枚硬币,指尖摩挲着边缘的缺口,轻轻翻了一下——依旧是正面朝上。

还好,他还清醒着,还能分清梦境与现实。

很快,肥龙拐进了一条狭窄的巷子。巷子很窄,两边是老式的筒子楼,墙壁上爬满了青苔,地上积着雨后的水渍,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墙角堆着一些废弃的杂物,散发着湿的霉味。

一只流浪猫从垃圾桶旁边窜了出来,“喵”的一声,吓得肥龙浑身一哆嗦,他下意识地骂了一句“晦气”,又抬脚踢了一下路边的小石子,才继续往前走,脚步比刚才快了几分。

朱明在巷口停了下来,等肥龙的身影走远了几步,才悄悄跟了进去,脚步放得极轻,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生怕被肥龙发现。

肥龙走进巷子深处的一栋筒子楼,顺着斑驳的楼梯往上走,朱明站在楼下,能清晰地听见他的脚步声,还有钥匙碰撞的轻响。片刻后,楼上传来“咔哒”一声锁响,随后是关门的声音。

朱明没有立刻上去,而是在楼下等了大约两分钟,确认肥龙没有再出来,才轻轻迈开脚步,顺着楼梯往上走,走到三楼,停在左边那扇门前。

那是一扇老旧的木门,漆面脱落了一大片,露出里面的木头纹理,门框上贴着几张催缴水电费的通知单,纸张已经泛黄,边角卷起,上面的字迹模糊不清。朱明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听了听,房间里很安静,没有任何声音,只有隐约的收音机杂音。

他试着轻轻推了一下门,门没有锁,只是被随手带上了,轻轻一推,就开了一道缝隙。

朱明心里一喜,又有些紧张——十年前的阳城,这种老式筒子楼的租户大多不锁门,屋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锁不锁也没什么区别,可他没想到,肥龙竟然也这么大意。

他把缝隙拉大了一些,悄悄往里面看。

房间不大,只有十来平米,一张单人床靠着墙,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是那种洗得发白的蓝白条纹;一张掉漆的木桌放在房间中央,桌上摆着一台老旧的收音机,正在播放着戏曲,声音调得很低;一个老式衣柜靠在墙角,门板上的镜子裂了一道缝,映出房间里模糊的影子。

肥龙坐在床边,帆布包放在膝盖上,正低着头,小心翼翼地拉开拉链,掏出那个棕色笔记本。

朱明屏住呼吸,身体微微前倾,目光死死锁着那本笔记本,连呼吸都不敢大声——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也是他们所有人的希望。

肥龙翻开笔记本,翻到写满秘钥的那一页,盯着页面看了很久,嘴唇微微翕动,像是在默念着那串字符,眼神里带着几分虔诚,还有几分不易察觉的紧张。大概过了一分钟,他才小心翼翼地合上笔记本,拉开桌子左边的第一个抽屉,把笔记本放了进去,轻轻关上抽屉,还按了按,确认放稳了。

抽屉关上的声音很轻,却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朱明牢牢记住了那个抽屉的位置,心里暗暗松了口气——终于,他知道秘钥藏在哪里了。

肥龙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然后走到窗户边,推开窗户,从口袋里掏出一烟,点燃,深深吸了一口,烟雾缓缓吐出,飘出窗外,脸上露出几分疲惫,还有几分对未来的憧憬。

朱明悄悄把门合上,退到楼梯拐角处,屏住呼吸,耐心等待着——他需要等肥龙离开,才能进去看清秘钥的完整内容。

肥龙在房间里待了大约十分钟,期间,朱明躲在楼梯拐角,能清晰地听见他走动的声音、喝水的声音,还有收音机里的戏曲声。偶尔有邻居从楼上下来,看了朱明一眼,眼神里带着几分疑惑,却没多问,径直走了下去。

终于,楼上传来关门的声音,随后是轻快的脚步声,一步步下楼。

朱明赶紧把身体往墙上贴了贴,屏住呼吸,看着肥龙从他面前走过——肥龙低着头,手里拿着手机,手指在屏幕上胡乱滑动,大概是在看什么新闻,完全没注意到躲在拐角的他。

等肥龙的脚步声彻底消失在巷口,朱明才从拐角走出来,快步走到三楼那扇门前,轻轻推了一下,门依旧没锁。

他走进房间,反手轻轻带上房门,房间里还残留着肥龙身上的烟味,还有收音机里淡淡的戏曲声。房间很小,但收拾得很净,床单叠得整整齐齐,桌子上一尘不染——朱明忽然笑了,肥龙这小子,不管什么时候,都有强迫症,就算住这么简陋的出租屋,也会收拾得净净。尤其是那蓝白条纹的床单,和他现在出租屋里的那套一模一样,这家伙,对床单的审美,十年如一。

朱明没有多余的时间感慨,快步走到桌前,拉开左边的第一个抽屉——棕色笔记本,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旁边还有几支笔和一个小小的记事本。

他小心翼翼地把笔记本拿出来,翻开,找到写满秘钥的那一页。一串长长的字符映入眼帘,字母与数字交织,大小写错落,密密麻麻,没有任何规律,看得人眼花缭乱。

朱明屏住呼吸,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在心里默念,一遍又一遍,试图把这串字符刻在脑子里。他看了三遍,确认自己记住了大概,才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这是他进第二层梦境之前,特意让林小禾在场景里预设的,就放在网吧门口的台阶下面,他进来的时候,特意捡了起来。

他在桌子上找到一张泛黄的旧报纸,铺在桌上,小心翼翼地把那串秘钥写了下来,写完后,又逐字逐句核对了一遍,确认没有写错一个字符,才松了口气。

可喜悦只持续了片刻,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摆在了他面前——这串秘钥是毫无规律的字符串,就算写在报纸上,等他醒来,也本带不到现实中去。梦境里的一切,都会随着醒来而消失,唯一的办法,就是死记硬背,把这串字符完完整整地刻在脑子里,映在潜意识里。

他记得,在第二层梦境里,时间流速是现实的十二倍,他有整整二十四个小时的时间。虽然他不是什么最强大脑选手,但作为一个211大学硕士,记忆力不算差,再加上前世他特意背诵过圆周率,还花钱买过最强大脑冠军的联想记忆法课程,用来背诵这串几十位的字符,应该足够了。

说就,朱明把笔记本放回抽屉,把写有秘钥的旧报纸叠好,塞进兜里,然后快步走出出租屋,顺着巷子往外走,找到了工地旁边的一个废弃仓库。仓库很小,里面堆满了废弃的钢筋和木板,很安静,没有人打扰,正好适合背诵。

他找了一块净的木板坐下,掏出旧报纸,开始逐字逐句地背诵。他运用联想记忆法,把每一个字母和数字都和熟悉的事物联系起来,反复默念,反复记忆,一遍又一遍,不知疲倦。

阳光从仓库的缝隙里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从清晨到正午,再到太阳西斜,朱明不知背诵了几千遍,嘴唇都念得发,大脑也有些发胀,但他不敢停下——这是他们唯一的机会,不能有任何差错。

终于,当夕阳的余晖透过缝隙,洒在他脸上时,他闭上眼睛,能丝毫不差地将那串几十位的字符默写出来,连大小写都没有丝毫错误。

朱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靠在墙上,疲惫地闭上了眼睛,脸上露出几分释然——终于,他做到了。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阵轻柔的音乐声,很轻,很远,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模糊却清晰,正是《友谊地久天长》。

阅读偏好

字号
行距

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