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林砚是在第二天早上收班的时候发现自己丢了东西的。
不是什么贵重物品。是一支笔。那支断了一截笔帽的圆珠笔,笔杆是透明的蓝色塑料,里面的墨水还剩不到三分之一。他在收银台下面翻了两遍,又蹲下去看地面,又翻了抽屉,都没找到。周四海正在拖地,看他趴在地上,问了一句:“找什么呢?”
“笔。”
“那破笔?再拿一支不就行了。”
林砚没理她,继续找。不是因为他舍不得那支笔,是因为那支笔跟了他两年。从他在这个便利店上班的第一天,那支笔就在收银台下面的笔筒里。他用它写过无数张便条,记过无数次货单,在因果簿上写过两次清算令。笔帽断掉的那天,是他处理第一个案子的时候——他写“清算追责”四个字的时候太用力了,塑料笔帽咔的一声裂开了,他没扔,用透明胶缠了两圈,继续用。
那支笔不值钱。但它见证过一些事情。林砚不是一个恋物的人,但有些东西用久了,就像长在手上的茧,掉了反而觉得少了点什么。
他找了十分钟,没找到。周四海把拖把往他面前一戳:“你今天是不是失眠了?赶紧回去睡觉,别在这儿碍事。”
林砚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拿起包走了。
他走到楼下的时候,阳光已经很晃眼了。八月的早晨,蝉鸣像一台忘了关的机器,嗡嗡嗡地响个不停。他低着头走在人行道上,脑子里还在想那支笔——掉哪儿了?被哪个顾客拿走了?还是被周四海当垃圾扔了?
他走到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余光扫到了旁边电线杆上贴的一张纸。这种纸他很熟悉——寻人启事。街边到处都是,寻狗的、寻猫的、寻老人的、寻走失的孩子的。他每天都路过这些纸,很少仔细看,不是冷漠,是因为看不过来。
但今天他看了一眼。
寻人启事的照片是一个小女孩,六七岁的样子,扎着两个小辫子,穿着一条粉色的连衣裙,笑得露出两颗缺了的门牙。照片下面写着:刘念,女,七岁,于七月二十八下午四点左右在某某公园附近走失,走失时身穿白色T恤、蓝色短裤、粉色凉鞋。如有知情者请联系……
走失期是七月二十八。今天已经是八月九。十二天了。
林砚的目光在照片上停了几秒钟。小女孩的眼睛很大,很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成两个月牙。她缺了两颗门牙,但笑得很开心,那种只有七岁小孩才有的、不设防的、整个世界都是好事的笑。
他把那张寻人启事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继续走路。
他走了两步,又退回来了。不是因为他发现了什么,是因为他口袋里的因果簿忽然热了一下。不是那种要清算的热,是一种更微弱的、像脉搏一样的跳动。因果簿不是在告诉他“这个人该还债了”,而是在告诉他“这件事你需要知道”。
林砚伸手摸了摸因果簿的封面,温度不高,但那种跳动的感觉很清楚。他把寻人启事上的联系电话记在了手机备忘录里,然后转身走回了便利店。
周四海看见他回来,愣了一下:“你忘了拿什么东西?”
“四海姐,你今天先别走,帮我顶一会儿班。”林砚说着,从围裙口袋里拿出因果簿,翻开空白的一页。他把手指按在纸面上,闭上了眼睛。他在脑海里把寻人启事上的信息过了一遍——刘念,七岁,女,七月二十八下午四点,某某公园。
因果簿热了起来。温度比刚才高了一些,像一个人在发烧,又像是某种东西正在慢慢地、艰难地浮出水面。纸面上的空白开始变得模糊,像起了一层雾。那些雾慢慢地聚拢,慢慢地成形,最后变成了几行字。
林砚睁开眼睛,低头看。
因果簿上浮现出来的不是完整的记录。不是像赵远、孙德茂、沈思瑶那样密密麻麻的恶债条目。而是一些散碎的、断断续续的信息,像一张被撕碎又被勉强拼起来的纸——
“刘念。七岁。失踪。非仇非怨。非财非色。非亲属作案。现场无痕迹。案发地无监控。知情者沉默。”
林砚盯着“知情者沉默”四个字看了很久。因果簿不会说谎。它说“知情者沉默”,就意味着有人知道刘念的下落,但这个人没有站出来。不是不知道,是不说。为什么不说?害怕报复?参与了其中?还是在保护什么人?
林砚把因果簿合上,塞回口袋。他拿起手机,拨了寻人启事上的那个号码。
电话响了三声,接了。
“喂?”一个女人的声音,哑的,像是已经哭了太多天,喉咙被眼泪泡坏了。但她的语气是克制的,甚至可以说是有礼貌的。这种有礼貌让林砚心里一紧——一个正常人在这种时候不应该还有礼貌。她一定是在这十二天里,接过了太多电话,每一个电话都带着希望,每一次希望都变成了失望。她已经学会了不在电话那头崩溃,因为她还要接下一个电话。
“您好,请问是刘念的家人吗?”林砚问。
“我是刘念的妈妈。”那个声音说,“您有消息吗?”
林砚沉默了两秒钟。他不是在想怎么回答,他是在想,他要说的话对这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一个陌生人打电话来说“我虽然不知道你女儿在哪里,但我能用一本本子查到一些信息”——这种话听起来要么是骗子,要么是疯子。
“我暂时没有确切的消息,”林砚说,“但我有一些信息,不知道有没有用。”
“您说。”女人的声音变了。那种有礼貌的克制裂开了一条缝,露出里面巨大的渴望和同样巨大的恐惧——渴望是真的,恐惧是怕这一次又是假的。
“您女儿走失的当天,公园里有没有其他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有很多人。那天是周末,公园人很多。”
“有没有一个人,您不认识,但后来您打听过,发现他一直出现在那个公园附近?”
又是沉默。这次更长。林砚听见电话那头有人在低声说话,然后女人开口了:“有个老头。每天都去公园下棋。我女儿走失的那天,他也在。警察问过他,他说他什么都没看到。”
“他叫什么名字?”
“姓方,叫方什么……方正?方山?我记不清了。警察说他就是一个普通老头,没有作案时间,也没有作案动机。”
林砚把“姓方”和“公园下棋”这两个信息记在了手机备忘录里。“阿姨,您把他的全名和住址发给我,我去找他谈谈。”
“你是谁?”女人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她的声音里有警惕,但警惕底下是另一种东西——一个人已经没剩下多少可以失去的了,所以不介意把最后一点信任交给一个陌生人。
“我叫林砚。我是……”他顿了一下,“我在帮人找东西。”
他没有说“帮你找女儿”,因为他不敢给这个承诺。他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刘念。因果簿不是万能的,它显示的只是一些碎片,不是完整的答案。他能做的,只是把碎片拼起来。拼不拼得完整,他也不知道。
电话那头,女人低声说了几句话,像是在跟身边的人商量。过了一会儿,她对林砚说:“我发给你。”
短信很快到了。方正明,七十一岁,退休,家住某某小区某栋某室。地址就在公园附近,走路不到十分钟。
林砚把手机揣进口袋,跟周四海说了一声“今天可能不回来了”,推门走了出去。
阳光砸在他脸上,热得他眯了眯眼。他走在八月的街道上,蝉鸣像海浪一样一浪一浪地涌过来。他走得不快,但每一步都很稳。
方正明。七十一岁。知情者沉默。
林砚把手伸进口袋,摸了摸因果簿。温度已经退下去了,恢复了正常。但他知道,因果簿不会无缘无故把一个人的名字浮现出来。它不是在说方正明是凶手,它只是在说——这个人知道一些事,而这些事,有人需要听到。
林砚加快了脚步。
他不知道今天会面对什么。一个七十一岁的老人,他可能耳背,可能糊涂,可能本记不清那天的事情。他可能什么都不会说。他可能说了,但说了也没用。但林砚觉得,他必须去。
不是因为他是阴差,不是因为因果簿让他去的。是因为那个小女孩已经失踪十二天了。十二天,对于一个七岁的孩子来说,太长了。她可能饿了,可能渴了,可能害怕了,可能在哭,可能已经不哭了。但不管她在哪里,她都在等一个人找到她。
林砚不是警察,不是侦探,不是超人。他只是一个便利店的夜班店员,口袋里有一本发黄的簿子,心里记着顾老头说过的话。
顾老头说过:“这世上最重的债,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漠视。”
林砚现在觉得,这句话是对的。一个七岁的孩子失踪了十二天,一定有人看见了什么,一定有人知道了什么,但那个人选择了沉默。沉默不是没有罪。沉默是一种罪。
他走到方正明住的那个小区门口,停下来,深呼吸了一下。
然后他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