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铜钱的事情传得很快。
第二天上午,老金来了,带着一个戴老花镜的老头。老头姓秦,是省收藏协会的副会长,专攻钱币。他拿着那枚光绪元宝翻来覆去看了半个小时,放大镜、游标卡尺、电子秤全用上了。最后把眼镜摘下来,手是抖的。
“江南乙巳大尾龙,试铸样币,真品。这个品相,国内已知的私人收藏里排前三。”他看着陈默,“小伙子,你打算怎么处理?”
“不处理。留给女儿。”
秦老点点头,从公文包里掏出一张名片。“如果你女儿将来想出手,给我打电话。不经过拍卖行,我私人收。价格比拍卖价只高不低。”他站起来走到门口,又回头,“另外,你当年收的那些古钱币和粮票,如果还有线索能找到,不管品相,不管真假,我都愿意帮你看。不是为收东西,是想看看什么样的孩子,在那个时候,会攒这些。”
秦老走了。老金没走。他坐在折叠桌旁边,看着那枚被林小若系在手腕上的铜钱。“默子,你小时候攒这些,是因为喜欢,还是因为别的?”
“因为那是爷爷留下的。我出生之前爷爷就走了。说爷爷留了东西给我,让我爸转交。我爸没等到我出生也走了。东西到了我手里的时候,只剩下几枚铜钱和几张粮票。所以我攥着不放。不是因为值钱,是因为那是他们碰过的。”
老金沉默了一会儿。“你爷爷是什么的?”
“木匠。后来做木材生意,攒了点家底。我爸接手之后发现了金矿,开采了几年。再后来就什么都没了。”
“怎么没的?”
“我爸走的那年,我还没满周岁。具体怎么没的,我妈从来不说。我只知道木材厂和金矿后来都归了别人。我妈带着我重新开始,开了第一家酒店。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老金没有追问。他站起来拍了拍陈默的肩膀,走了。
温煦从杂物间探出头。“陈叔,记忆模块的重构版本跑通了。所有测试用例通过。”陈默走进杂物间。屏幕上,测试结果全是绿色的“PASS”。他坐下来,把代码仓库从头到尾review了一遍。温煦在旁边看着,忽然说了一句:“陈叔,你这个系统,现在能记住多少事?”
“取决于给多少存储。”
“不是技术上的存储。是——你想让它记住多少?”
陈默的手指停在键盘上。“所有。所有不该被忘记的。”
下午,沈若兰要回村了。林知夏留她多住几天,她说地里的玉米该收了。陈默说要送她,她说不用,坐长途汽车就行。最后是林小若拉着她的手不放,她才答应让陈默送到汽车站。
临走前,沈若兰把陈默叫到一边。从随身的布包里掏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本旧书。“你小时候在村里帮老光棍盖房子、锄草、翻地换来的那些古董和旧书。铜钱和粮票被拿走之后,我以为什么都没剩下。去年老屋翻修,墙缝里塞着这几本。是你当年藏进去的。”
陈默接过来。三本书——《成语词典》《新华字典》《三国演义》。书页都脆了,翻开来,每一页的空白处都密密麻麻写满了铅笔字。不是笔记,是他自己给自己出的题,自己给自己批改的答案。没有老师,没有家长,他在墙缝里办了一所学校,唯一的學生是他自己。
字典的最后一页,他用铅笔画了一个表格。左邊一栏写着“今天学会的字”,右边一栏写着“还不认识的字”。右边那一栏的字数永远是左边的三倍。表格下面有一行小字——“明天要比今天多认五个。”
沈若兰的声音低下去。“你那时候七岁。没有人教你。你自己教自己。”
陈默把三本书装进塑料袋,系好口。他八岁系布口袋,三十七岁系塑料袋。动作一模一样。“姑,谢谢你留着。”
“不是留着。是你藏得太深了。深到那些想拿走你东西的人,找不到。”
汽车站门口,长途大巴的喇叭响了一声。沈若兰上车前最后看了陈默一眼。“你妈让我问你,华若酒店那个测试场景,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装?”
“下个月。”
“装哪家店?”
“市中心那家。总统套房和行政楼层。”
沈若兰点点头,上了车。车开动了,她的白发从车窗里探出来,朝林小若挥了挥手。林小若举着系布口袋的那只手,一直挥到车拐过街角。
回到修车铺,陈默把那三本书放在杂物间的书架上。跟周世铭带来的论文原件、沈若华发的博士学位证书照片、周厚德的烹饪笔记放在一起。温煦看见了那本《新华字典》,拿起来翻了翻,翻到最后一页那个“明天要比今天多认五个”的表格,看了很久。
“陈叔,你后来做到没有?”
“做到了。二年级的时候,我把整本字典背完了。”
“然后呢?”
“然后我发现,认识字是不够的。要认识字后面的事。”
“所以你开始学别的。”
“嗯。”
温煦把字典放回去。他在那本字典旁边看见一个相框,里面是林知夏前几天放进去的照片——二零一零年大学门口的合照。穿学士服的男孩和举着证书的女孩。相框旁边还有一个U盘,沈若华说的那个,存着林知夏翻译过的每一份德语文档。还有林小若满月那天的全家福,陈默抱着女儿笑得像个傻子。还有那枚被赎回来的铜钱,林小若坚持要放在杂物间里,说“让爸爸的工作台有太爷爷的东西”。
温煦看着这一架子东西。论文、菜谱、字典、照片、铜钱。它们被放在一起,像一个压缩了三十年的文件包。
“陈叔。‘不忘记’这个系统,你现在写的每一行代码,是不是都在给这些东西做备份?”
陈默没有回答。他的屏幕上是HomeOS Kernel的代码。光标停在一个函数名上——memory_store,记忆存储。函数注释里写着:“存储用户偏好数据。数据结构支持多用户协同,时间戳精度至毫秒。存储内容不可删除,仅可标记为‘休眠’。休眠数据可被唤醒,唤醒后优先级重置。”
不可删除。仅可休眠。可被唤醒。
温煦看懂了。他不是在写存储函数。他是在给记忆立法。
晚上,方卓来了。带着一个档案袋。跟之前几次不同,这次的档案袋很薄,里面只有一份文件。
“赵东升的二审判决下来了。维持原判,二十年。”她把文件放在桌上,“另外,他交代了一件事。当年你家的木材厂和金矿,不是正常破产。是被他一个远房亲戚联合当地一些人做局拿走的。那个远亲,就是你二婶的丈夫。”
修车铺里的空气凝住了。
“赵东升说他当年并不认识你。后来查你底细的时候,发现你小时候住的那个村子,就是他远亲所在的村子。你被送到村里那三年,住的就是那个远亲家——你二婶家。你爷爷留下的铜钱和粮票,你家的耕地,你爸留下的木材厂份额和金矿股份,全部被他们占了。他们把你当免费劳动力,让你吃不饱,让你觉得你欠他们的。”
林知夏的手攥紧了。沈若华的脸色白了。
“赵东升说,他在里面交代这件事,不是因为悔罪,是因为他想通了一件事。他这辈子最大的错误不是犯了法,是欺负了一个不该欺负的孩子。那个孩子在墙缝里自己教自己认字的时候,在跳进河里捞铜钱的时候,在饿得喝凉水蘸酱油的时候,在每一张卷子上写满分然后折起来塞进书包的时候——就已经赢了。赢的不是他们,是他自己。”
方卓把档案袋推向陈默。“文件里有你二婶一家侵占财产的证据材料。赵东升交代得很细,时间、金额、经手人,全部有记录。如果你想追究,现在就可以启动程序。”
陈默看着那个档案袋。很薄。但里面装着他七岁到十岁的全部——被占的耕地,被抢的铜钱,被烧的粮票,被剥夺的饱饭,被偷走的三年。
“不追究了。”
“默哥——”
“追究了,那三年也回不来。铜钱回来了,字典回来了,我妈回来了。够了。”他把档案袋拿起来,没有打开,放进了杂物间的书架上。跟那三本旧书放在一起。“留作备份。”
方卓走了之后,沈若华在修车铺门口站了很久。她看着儿子,看着杂物间里那面书架。
“陈默。妈欠你的。”
“不欠。”
“欠的。不是那三年。是你后来所有的年。”她的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你后来考那么多证,学那么多东西,卖房子卖保险卖车做期货写代码修自行车。不是因为你喜欢。是因为你怕。怕再被人拿走什么,怕再被人说不够好,怕再被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等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来接你的人。”
“你七岁那年我把你送到村里,跟你说三个月就回来。后来变成了一年,两年,三年。你等我等了三年。后来你习惯了等。等我来接你,等我认可你,等我看见你。但我——”她停了一下,把涌上来的东西压下去,“我看见了你的成绩单,看见了你的证书,看见了你的公司。但我没有看见你在墙缝里写的那个表格。‘明天要比今天多认五个字。’”
陈默站起来,走到母亲面前。
“妈。那个表格不是写给你看的。是写给我自己看的。我当时想,如果没有人教我,我就自己教自己。如果没有人夸我,我就自己夸自己。如果没有人等我,我就自己等自己。”他把母亲的手拿起来,放在自己手心里。那双手保养得很好,跟修车铺里所有人的手都不一样。“后来我等到了。不是等你来接我,是等到了解我的人。”
他的目光越过母亲,落在厨房门口。林知夏站在那里,围裙上沾着面粉,手里端着一盘刚出锅的饺子。
沈若华顺着儿子的目光看过去,看了很久。“她是个好孩子。”
“嗯。”
“比我好。”
“不一样的好。”
沈若华把手抽出来,拍了拍儿子的手背。“下个月,华若酒店的总统套房,我亲自给你开门。不是作为华若的董事长,作为你妈。”
她转身走进了夜色里。
林知夏把饺子端上桌。猪肉白菜馅,她包了一下午。陈默坐下来夹起一个,咬开,汁水溢出来。
“咸淡怎么样?”
“正好。”
“比你做的呢?”
“比我做的好吃。”
林知夏笑了一下。她笑起来的样子,跟二零一零年大学门口那张照片里一模一样。眼角的细纹不影响那个弧度。陈默看着她的笑容,想起自己大四写在商业计划书里的那句话——“HomeOS不是一个控制家居设备的系统。它是一个让家拥有记忆的系统。”他那时候以为自己在写代码。三十年后回头看,他写的不是代码,是他七岁那年被送上车时想对母亲说的话——“我会很乖。我会考第一名。我会等你回来。”
他等到了。不是等到有人来接他。是等到有人留下来。
林小若夹了一个饺子放进嘴里,烫得直哈气。“妈,明天还包饺子吗?”
“包。你想吃什么馅的?”
“喜欢吃什么馅?”
林知夏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你喜欢韭菜鸡蛋的。”
“那明天包韭菜鸡蛋的。我放学去买韭菜。”
陈默低头吃饺子,没有参与讨论。但他把韭菜两个字存进了记忆里。不是存在代码里。是存在那个七岁男孩攥着布口袋的心里。那个心现在还在跳。跳得很稳。
深夜,杂物间的灯亮着。陈默没有写代码。他把那三本旧书从塑料袋里拿出来,一本一本翻开。《新华字典》最后一页那个“明天要比今天多认五个”的表格旁边,他当年用铅笔写的那行小字还在。他把字典翻到空白页,拿起笔。三十年前用的是铅笔,三十年后用的是林小若落在杂物间的圆珠笔。
他写了一行字——“今天比昨天多认了一个人。一个留下来的人。”
写完之后他把字典合上,放回书架。
窗外,月光照着修车铺歪歪扭扭的招牌。招牌下面,林知夏在收晾在外面的工装。她把陈默明天要穿的那件挑出来,领口的扣子缝好了,袖口的油渍洗净了。她叠衣服的动作很慢,像是在叠一封写了很久的信。三十年前,一个七岁的男孩在墙缝里藏了三本书。三十年后,一个女人在月光下叠他的工装。
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记住了不该被忘记的东西。
(第十六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