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肩为王之情义终殇
强烈推荐热门都市日常小说《并肩为王之情义终殇》,这本小说的男女主角是吴畏顾朝洋,著作者是好大的馒头。傍晚的风从巷口灌进来,带着烧烤摊的油烟味和夏天特有的燥热。整条街的气氛不对。因为这老城区的规矩,是板寸男老大孙老六定的商户按月交钱,路人绕道走,谁敢不服,当晚就得消失平里这个点最热闹的几家摊位,这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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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风从巷口灌进来,带着烧烤摊的油烟味和夏天特有的燥热。
整条街的气氛不对。
因为这老城区的规矩,是板寸男老大孙老六定的
商户按月交钱,路人绕道走,谁敢不服,当晚就得消失
平里这个点最热闹的几家摊位,这会儿全熄了火。卖炒粉的老周蹲在自家三轮车后面,烟头在指间明灭。卖卤味的刘婶把遮阳棚收得紧紧的,透过塑料帘子往外张望。就连街口那家从不关门的杂货店,这会儿也半拉着卷帘门
吴畏靠在墙边,手里捏着半瓶水,没喝。他盯着街那头
孙老六的人还没走,三个穿黑背心的壮汉站在老周摊位前
“最后说一遍。”领头的那个光头把烟头弹到地上,用鞋踩灭,“这个月的份子钱,明天天黑之前,该交的交。不然就不是掀摊子这么简单了。”
老周没敢吭声,手指头抖得厉害。
光头咧嘴笑了一下,露出一颗金牙,转身带着人走了。
人走远了,老周才慢慢站起来,蹲下去捡散落的瓶瓶罐罐。酱料瓶摔碎了好几个
吴畏走过去,蹲下来帮他捡。
老周抬头看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没说话。又过了几秒,像是终于忍不住了,声音压得很低:“小吴,你们……快走吧。”
吴畏没停手,把一瓶没碎的酱油放到三轮车上。
“孙老六你们惹不起。”老周的声音在发抖,不知道是怕还是别的什么,“这条街混了二十年了,他手里的人少说有几十号,你们俩半大孩子,犯不着……”
“叔。”吴畏打断他,声音不大“这瓶酱油还能用。”
老周愣了一下。
吴畏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这时候,街尾传来脚步声,不急不慢。吴畏不用回头看就知道是谁。
顾朝洋从夕阳里走出来,手里拎着两瓶啤酒,边走边喝。他穿一件白色T恤,领口有点大,露出一截锁骨,头发被风吹得有点乱,但整个人看起来净净,跟这条脏兮兮的街格格不入。
“茶店的老板娘问我们是不是新搬来的。”顾朝洋走到跟前,把另一杯递过去,“我说我们是来当城管的,她笑了半天。”
吴畏接过啤酒,一口闷
顾朝洋瞥了一眼老周的摊位,又看了看地上那摊酱料渍,猛喝一口,慢慢咽下去,像是在品味什么。
“来了?”他说。
“走了。”吴畏说。
“掀了几家?”
“三家。老周,刘婶,还有街尾卖水果的老陈。”
顾朝洋点点头,又喝了一口啤酒,然后转头看向街那头孙老六场子的方向。那是一家台球厅,门头挂着灯牌,这会儿还没亮,灰扑扑地嵌在楼面上。
“十几个人?”顾朝洋问。
“光头带了五个。他手里至少还有十几二十个。”吴畏说。
“二十个。”顾朝洋重复了一遍,像是在脑子里盘算什么。他把啤酒换到左手,右手进裤兜,“打还是走?”
吴畏终于看向他。
两个人对视了一秒。
顾朝洋的眼睛很亮,像是玩味的看着吴畏,像是在等吴畏说那句话。
“打。”吴畏说。
顾朝洋笑了,像是早就知道这个答案,只是在等吴畏亲口说出来。
“那得想想怎么打。”顾朝洋把最后一口酒喝完,精准地投进垃圾桶,“二十个人,硬冲不行。你一个打十个,剩下的十个归我,这不现实。”
“你想怎么打?”
“先摸清楚他们的作息。”顾朝洋蹲在地上画了起来,“台球厅晚上最忙,孙老六一般晚饭后过去,八九点钟人最齐。但那会儿客人也多,他不敢在客人面前闹太大动静。”
吴畏蹲下来,看着地上划出来的线。
“要么早点,要么晚点。”顾朝洋说,“早点的话,六七点钟,人还没到齐,但街上有行人,容易闹大。晚点的话,十一点以后,场子里清场了,人都在,但那是他的主场,地形他熟。”
“晚点。”吴畏说。
顾朝洋抬头看他:“晚点的话,他手下的人喝了一轮酒,情绪不稳定,下手没轻没重。”
“那就更好了。”吴畏说,“他们不稳,我们稳。”
顾朝洋盯着他看了两秒,忽然笑了一声:“行。听你的。”
他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灰。白色T恤上沾了一小块脏东西,他皱着眉弹了两下,没弹掉,索性不管了。
“那先去吃饭。”顾朝洋说,“打架之前得吃饱,这是基本原则。”
“你定。”吴畏说。
“街角那家兰州拉面,加个肉,再加个蛋。”顾朝洋掰着手指头算,“碳水加蛋白质,打架的时候供能最稳,“你请我”
吴畏嘴角动了一下,不知道算不算笑。
两个人并排往街角走。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一个壮一点,一个瘦一点
面馆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西北汉子,姓马,话不多,面拉得好。看见两人进来,也没多问,直接进了后厨。不一会儿端出来两碗面,汤清亮亮的,辣子红亮亮的,肉片铺了满满一层。
顾朝洋往面里加了三勺醋,搅了搅,呼噜呼噜吃了一大口。说道说:“你知道吗,我小时候看武侠小说,大侠打架之前都要吃碗面。”
“为什么?”吴畏吃得慢一些,但每一口都嚼得很实在。
“不知道。可能面顶饱。”顾朝洋把嘴里的面咽下去,拿纸巾擦了一下嘴角,“也可能写小说的人也觉得,打架之前吃面比较有仪式感。”
吴畏看了他一眼:“你什么时候开始看武侠小说了?“我记得你以前都不看”
“不记得了。反正好久以前。”顾朝洋忽然笑了一下,眼睛看着碗里的面,像是在回忆什么,“那会儿还在老家,没什么娱乐活动,翻来覆去地看几本
他没说是什么书。吴畏也没问。
两个人吃完面,又坐着喝了会儿茶。面馆里的吊扇嗡嗡转着,顾朝洋趴在桌上,下巴搁在胳膊上,侧着脸看吴畏。
“你怕不怕?”他问。
“怕什么?”
“孙老六。二十个人。输了怎么办。”
吴畏端着茶杯,想了想。茶水是马老板自己泡的枣茶,甜甜的,带着一股枣香。
“输了就再来。”吴畏说,“反正不能让他觉得我们好欺负。”
顾朝洋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慢慢笑了。
“吴畏。”他喊了一声。
“嗯?”
过了一会儿,他说:“睡会儿吧。定了闹钟。”
吴畏看着他,没说话。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顾朝洋的时候。那是高一时候,在职院那个鱼龙混杂的地方。顾朝洋十五岁,被三个混混堵在巷子里要钱。他没有跑,也没有哭,就那么站着,用一种近乎嘲讽的表情看着那三个人,嘴里说着什么。吴畏当时离得远,没听清他说的话,但看清了他藏在身后的手
手里攥着一块碎玻璃。
一个十五岁的孩子,面对三个成年人,手里攥着一块碎玻璃,脸上挂着笑。
吴畏当时就走过去了。
他把那三个人打跑了,手上划了一道口子,血滴滴答答地流。顾朝洋看着他,递过来一块皱巴巴的手帕,说:“你打架真难看。”
那是他们说的第一句话。
从那天起,顾朝洋就跟在他身边了。不是那种黏人的跟屁虫,而是一种很奇妙的、像拼图一样严丝合缝的互补。吴畏在前面冲,顾朝洋在后面算。吴畏下狠手,顾朝洋补冷刀。吴畏在前面扛住所有的正面压力,顾朝洋就在侧面把所有的缝隙堵死。
三年来,他们打过很多人,也被很多人打过。但从来没有一次,对面有二十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