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木床板。头顶是一张上铺的床板,木头的纹理清晰可见,上面还贴着一张发黄的周慧敏海报。
刘建国愣住了。
他撑着胳膊坐起来,脑袋昏沉沉的,像宿醉了一夜。不对,他真的宿醉了——嘴里还残留着那种劣质白酒的涩味,胃里也翻江倒海的不舒服。
但这里不是出租屋。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水泥地上,亮得晃眼。窗台上放着一个搪瓷盆,盆里泡着两双白手套,水已经凉透了。墙角立着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车把上挂着一个军绿色的帆布包。空气里有洗衣粉的味道,还有柴油的味道,闻着闻着,他鼻子忽然一酸——这是八十年代的味道,是厂子里的味道。
这地方,他认识。
这是国营县机械厂的职工宿舍。
他二十岁那年住的宿舍。
“建国,你他妈醒了?”对面铺上探出一个脑袋来,是工友张大军,嘴里叼着一烟,眯着眼看他,“昨晚又喝多了?老李那两瓶地瓜烧,你可没少灌。”
刘建国张了张嘴,喉咙得像锯末,发不出声音。
“行了行了,别说他了。”另一个工友陈小勇从上铺跳下来,光着膀子翻了翻桌上的搪瓷缸子,倒了一杯水递过来,“喝点水,今儿个厂里放假,你接着睡吧。”
刘建国接过水杯,突然像是被雷劈了一样——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这双手,没有老年斑,没有裂的纹路,手指粗壮有力,指甲缝里嵌着一圈黑色的机油。
这是年轻的手。
是他的手。
他猛然抬起头,目光像疯了一样在屋子里乱扫。
挂历。墙上的挂历。
一抬头,就看到了。
1985年10月1。
红色的数字,印在一张胖娃娃抱着鲤鱼的画上,左上角写着“恭贺国庆”,右下角写着“红星印刷厂印制”。
刘建国的手开始发抖,水杯里的水晃了出来,洒在被子上。他没有理会,眼睛死死盯着那个期。
1985年10月1。
他记得这一天。
这一天,是他第一次见到王雨菲的子。
“建、建国?”张大军被他的样子吓着了,“你咋了?见鬼了?”
刘建国没有回答。他慢慢抬起右手,摸到自己大腿内侧的嫩肉上,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拧了一把。
疼。
钻心的疼,从大腿直窜到天灵盖,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不是梦。
不是做梦。
“哎哟我,你嘛呢?”陈小勇被他这举动吓了一跳,凑过来看,“你这人有病吧?”
刘建国没搭理他,两只手撑着床沿,慢慢站了起来。腿有点软,但站得稳。他低头看自己的脚——穿着一双绿色的塑料拖鞋,脚趾头净净的,没有老茧,没有灰指甲。
他走到窗户边,推开窗户,初秋的风灌进来,带着一丝凉意,还有外面田埂上稻子收割后的秸秆味。
院子里有人在洗衣服,有人蹲在地上吃面条,远处传来广播体的音乐声,高音喇叭在播天气预报:“……明天白天到夜间,晴转多云,偏北风二到三级,气温十四到二十六摄氏度……”
1985年。
他真的回到了1985年。
他活了,重新活了。
“建国?你没事吧?”张大军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是不是昨晚那个地瓜烧有问题?要不我陪你去卫生所看看?”
刘建国转过头看着张大军。
张大军,三十多年后他在酒桌上最后一次见到这个人,那会儿张大军已经是个秃顶的老头了,带着孙子在广场上放风筝。他喊了一声“大军”,张大军认了他好一会儿。
现在,站在他面前的张大军,浓眉大眼,头发又黑又密,穿着一件蓝色的确良工装,正一脸担忧地看着他。
刘建国忽然笑了。
不,不是笑,是哭。眼泪毫无征兆地从眼眶里涌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止都止不住。
“哎?建国!你咋哭了?”张大军慌了,“你到底咋了?”
“没什么。”刘建国用袖子擦了擦脸,声音还是哑的,但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大军,我问你件事。”
“你说。”
“今天是不是国庆节?”
“是啊。”
“厂里放假了?”
“放了,放三天呢。你不是说要回老家看你姐吗?又忘了?”张大军狐疑地看着他,“我说你今儿个是真的不对劲啊。”
刘建国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吐出来。
“我不回去了。”他说,“我今天有事。”
“什么事?”
刘建国没回答。
他转过身,走到床边,弯腰从那辆二八大杠旁边的帆布包里翻出一件净的白色衬衣——那是他姐上个月给他做的,他嫌不好看,一直压在包里没穿。
现在,他拿出来,抖了抖,穿上了。
然后从床底下翻出那双一直舍不得穿的黑布鞋,套在脚上。
张大军和陈小勇面面相觑,都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刘建国对着窗户玻璃照了照自己:二十岁的小伙子,一米七八的个头,浓眉大眼,国字脸,腰杆笔直。除了眼下有点乌青、嘴角有点裂之外——这是昨晚宿醉的后遗症。
他伸手理了理头发,转过身,大步流星地朝门外走去。
“建国!你去哪?”陈小勇在后面喊。
“去大路上。”刘建国的声音从走廊里传回来,带着一种他们从没听过的坚定,“溜达溜达。”
“溜达溜达?”张大军挠了挠头,“大国庆节的,不去走亲戚,去大路上溜达溜达?这人脑子是不是让酒烧坏了?”
陈小勇爬到上铺,探出脑袋往窗外看了一眼,看到刘建国骑上那辆二八大杠,风风火火地出了厂大门。
“他骑车的方向……好像是去大路那边。”陈小勇嘟囔了一句,“大路上有啥好看的?”
有啥好看的?
刘建国骑着车,蹬得飞快。
路两边是秋天的田野,刚收完水稻的田里剩着金黄的稻茬,偶尔有几只白鹭落在田里啄食。远处有人赶着一群鹅,鹅群摇摇摆摆地走在田埂上,嘎嘎叫着。空气里是泥土翻过的味道,是成熟的庄稼的味道,是——他也说不上来——是活着的感觉。
他骑得越快,风就越大,吹得他的白衬衣猎猎作响。
他其实不急着去那条大路。
因为他知道准确的时间。
1985年10月1这天,他是先回了一趟姐姐家,吃了午饭,下午两点多才骑车往回走。在回厂的路上,经过那条大路的时候,他遇见了王雨菲。
也就是说,现在才早上八点多,距离那个时间点,还有差不多六个小时。
但他还是骑得飞快。
因为他等不了了。
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老天爷跟他开的一个玩笑,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把这个恩赐收回去。他要早点到那条路上等着,哪怕是等上一天、两天、三天,他都要站在那里,等着她来。
这条路他太熟悉了。
从厂里出来,经过一座小石桥,拐过一片小树林,再骑十五分钟,就到那条大路了。大路两边种着两排白杨树,秋天的时候叶子开始发黄,风一吹哗啦啦地响。路的那一头通往县城,这一头连着国道。
前世他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王雨菲的。
那天他刚在姐姐家吃了一肚子饺子,打着饱嗝骑车回来,路过这条路的时候,远远看到一个姑娘走过来。
他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画面——
秋天的阳光把她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金色,她梳着马尾辫,额前有几缕碎发被风吹起来。上身一件蓝色的外套,下身一条米白色的裤子,脚上一双白球鞋。皮肤白得发光,不是那种病态的白,是像刚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里透着一层淡淡的粉。
她走过来的时候,两只手在外套口袋里,步子不快不慢,眼睛看着前方,嘴唇微微抿着。
他当时就傻了。
不是夸张,是真的傻了。嘴巴张着合不拢,眼睛瞪得像铜铃,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她就那么跟他擦肩而过,一眼都没看他。他后来跟工友描述那姑娘的长相,说了半天,最后说了一句:“反正就是好看,我说不上来。”
工友笑他没出息。
他不在乎。
从那天起,他就像着了魔一样,想方设法往师傅家跑——因为他后来打听到了,那个姑娘是师傅的大女儿,叫王雨菲,在县一中读高三。
在师傅家挑水、扫院子、帮忙搬东西,得比谁都勤快。冬天的时候下大雪,他天不亮就去师傅家扫房顶的雪,师傅说“不用不用”,他说“闲着也是闲着”。下了班就去师傅家打转,有时候赶上饭点,师娘留他吃饭,他也不客气,坐下就吃,吃完把碗一推,又跑去跟雨菲说话。
雨菲刚开始不怎么搭理他。
他长得不丑,但也不帅,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工人,初中毕业,没什么文化。雨菲是高中生,长得又好看,追她的人能从县一中排到火车站。她凭什么看上他?
可他就是不死心。
雨菲高中毕业进了厂,他就天天找各种理由去他们车间串门。雨菲上夜班,师傅让家里的大黑狗黑子接送,他就跟在黑子后面,黑子走他也走,黑子停他也停。时间长了,连黑子都知道他在后面跟着,有时候回头看他一眼,那眼神好像在说:“你又来了?”
后来雨菲终于被打动了。
她嫁给他那天,师父师娘气得三天没跟她说话,同学写了好几封信劝她再想想,可她就是铁了心。
新婚之夜,她穿着红裙子坐在床边,低着头,脸红得像苹果。
他说:“我这辈子会对你好。”
她抬起头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说:“我信你。”
他没有做到。
他一件都没做到。
现在,他的白衬衣被风吹得鼓起来,骑车的腿蹬得发酸,鼻尖上全是汗,可他一点都感觉不到累。他把自行车骑得像要飞起来一样,路过小石桥的时候,桥下的小河还在哗哗地流,河边的柳树已经黄了大半,有一群鸭子在河里扎猛子。
他过了桥,拐过小树林,把车停在路边一棵大槐树下,支好。
然后他看了看手表——八点四十二分。
还有差不多六个小时。
他走到路上,找了一块净的石头坐下来,从口袋里摸出烟,点了一。
烟味钻进喉咙,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前世这个时候,他已经学会抽烟两年了,一天两包,雷打不动。后来得了糖尿病,医生让他戒烟,他说不抽烟不如去死。一直抽到死的那天晚上,床头还放着大半包没抽完的红塔山。
这辈子,他得戒了。
他把手里这烟抽完,把烟头摁灭在地上,揣进口袋。
然后抬起头,看着远处那条弯弯曲曲的路,等着那个姑娘出现。
秋天的太阳慢慢升起来,照在他身上,暖洋洋的。
他等啊等,等了不知道多久,感觉时间像是被拉长了。路上的行人来来往往,有赶着牛车的老汉,有挑着担子去镇上卖菜的大婶,有骑自行车带着孩子回娘家的年轻夫妻。
都不是她。
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摸出一个馒头——他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揣在身上的,硬邦邦的,啃了两口,又喝了一点水壶里的凉白开。
太阳从东边挪到了正头顶,又从正头顶慢慢往西边斜。
下午两点十五分。
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整理了一下白衬衣的领子,把黑布鞋上的灰抖了抖。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看向路的尽头。
白杨树的叶子哗啦啦地响。
路的尽头,出现了一个人。
远远的,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马尾辫,蓝色外套。
他的手开始抖。
那个人越走越近,越走越近。
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给她整个人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光,像一幅画,像一场梦,像老天爷送给他的一个天大的礼物。
刘建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的手在发抖,腿在发抖,嘴唇在发抖,连呼吸都在发抖。
二十四岁的王雨菲。
梳着马尾辫,额前的碎发被风吹起来,蓝色的的确良外套,米白色的长裤,白球鞋,两只手在口袋里,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就那么不紧不慢地走来。
皮肤白得发光,五官精致得像画出来的,一双杏眼又大又亮。
她比记忆中还要好看。
好看一百倍。
不,一千倍。
她走过来了。
刘建国张了张嘴,想说话,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她越来越近,十米,五米,三米。
前世,他们擦肩而过,她看都没看他一眼。他在原地站了很久,傻了整整半个小时,才骑上车回去。后来他打听了一个多礼拜,才知道她是谁。
但这辈子,他不想这样了。
“你好。”
他的声音不大,但在这条安静的大路上,清晰得像一滴水落在玻璃上。
她脚步微微一顿。
她偏过头看了他一眼。
那一瞬间,刘建国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人狠狠攥了一下。
二十四岁的王雨菲,十九岁的王雨菲,未来的他的妻子,他两个女儿的母亲,那个被他辜负了一辈子的女人——正看着他。
“你好。”她微微点了点头,声音不大,带着一点疑惑。她不认识他。
“我叫刘建国。”他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站得笔直,像一个士兵在向长官报告,“在县机械厂上班。”
她微微皱眉,看了他一眼,眼睛里有一丝警惕——在八十年代的小县城,一个陌生男人在大路上拦住你自报家门,这确实不太正常。
“哦。”她说,然后打算继续往前走。
“你别误会。”他连忙说,声音有点发颤,“我就是……就是看到你,想跟你说句话。”
她停下来,转过身看着他,歪了歪头。
那个动作,他记了几十年。
“你想跟我说什么?”她问。
刘建国张着嘴,脑子里一片空白。
说什么?他准备了六个小时,可此时此刻,面对面看着这张年轻的脸,他脑子里什么都没了。
千言万语堵在口,堵在嗓子眼,堵在他的每一次呼吸里。
他想说:雨菲,我是你未来的丈夫。
他想说:雨菲,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一辈子。
他想说:雨菲,你看看我,上辈子你嫁给我吃了那么多苦,这辈子我重新来还你。
他什么都没说出来。
因为——这是1985年,王雨菲才十九岁,还不认识他。他还是个陌生人。她说的话都对,语气也冷静,像在陈述一个事实。
她说完转身要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好像觉得这个人有点奇怪,但也没再多想。
刘建国站在原地,看着她走远。
马尾辫一晃一晃的,蓝色的外套在秋天的阳光下显得格外好看。
他看着她走了很远很远,远到只剩下一个小小的蓝色点。
她的身影慢慢消失在路的尽头,白杨树的叶子还在哗啦啦地响。
刘建国蹲了下来。
他把脸埋进双手里,肩膀一抖一抖的,哭得无声无息。
这一次,不是因为悲伤。
是因为他终于又见到她了。
是因为这一次,他有时间了。二十八年的时间,从头来过的二十八年。
他有时间做一个好丈夫,有时间看着女儿们长大,有时间把前世欠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还给她。
他在路边蹲了很久,直到阳光从金色变成了橘红色,才慢慢站起来。
他推着自行车往回走。
走到小石桥的时候,桥上站着一个钓鱼的老头,看了他一眼,问:“小伙子,咋哭了?”
刘建国擦了擦脸,笑了。
“没有。”他说,“就是高兴。”
老头摇了摇头,心想这年轻人怕不是脑子有问题。
刘建国跨上自行车,踩着脚踏板,迎着夕阳往回骑。
天边烧起了晚霞,红得像火,把整条路都染成了橘红色。田野里的稻茬在夕阳下闪着金色的光,远处的村庄升起了一缕缕炊烟。
他知道,从这里开始,一切都不同了。
不,不是在这里。
从凌晨两点他咽下最后一口气的那一刻,一切就注定不同了。
他用这辈子都还不完的亏欠,换来了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王雨菲,这辈子,换我来疼你。
不是说说而已的那种。
是拿命来疼的那种。